由于综掘机运输时,主铲板与副铲板焊在一起,部件超宽无法装车,需要进行烧焊作业。为确保井下烧焊施工的安全,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严格贯彻执行。
一、施工时间: 2012年10月12日夜班1点-6点
二、施工地点:
三、施工负责人:
烧 焊 员: 瓦斯检查员:
安 监 员:
四、每次烧焊时,要提前通知安监处和通防部,由安监处派安监员,通运部派瓦斯检查员施工全过程检测瓦斯浓度,确保瓦斯检查合格,措施到位后,方可电气焊作业,否则不准施工。
五、安全注意事项:
1、参加气焊施工人员必须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和《电气焊操作规程》有关井下烧焊的操作规定,并严格执行。
2、气焊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3、施工现场提前准备两个以上经检验合格的灭火器,现场要有可靠的水源(高压水)接至烧焊地点,并由施工安全负责人指派专人洒水;还必须有防火铁锨和不少于0.2m3的细沙等灭火器材,否则不得施工。
4、每次气焊前,应检查施工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否则不得进行烧焊。施工前必须把施工地点前后10m内的棉纱、木屑等易燃物品清理干净,要彻底洒水冲尘一遍,保持充分湿润。
5、施工前,要对作业地点附近的煤尘和粉尘冲洗干净,确保作业地点无煤尘积聚。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主风机停风,立即停止作业,烧焊地点的风流速度低于0.25m/s或高于4m/s不得从事电气焊作业。
6、施工前,要对气焊设备认真检查,不准有漏气现象,安全设施一定要齐全可靠,操作者一定要配齐防护用具。
7、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得小于10m,并将其置于施工地点的巷道进风侧。氧气瓶应平放,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不准倾斜使用,乙炔使用压力应不小于0.15MPa,氧气压力控制在0.2-0.6MPa之间。
8、乙炔瓶要有合格的防回火装置,氧气瓶、乙炔气瓶其防护帽必须齐全。
9、进行气焊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处于施工位置上风侧。氧气瓶在现场应平放,乙炔瓶应立放并有防倒措施。
10、进行气焊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铺垫。
11、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负责人要携带瓦斯便携报警仪,检查施工地点CH4浓度,CH4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12、施工中,所有人员要听从施工安全负责人统一指挥,禁止乱摸乱动烧焊工具和设备,点火用具要有专人保管。
13、运输时要保护好氧气瓶、乙炔气瓶运输时严禁同罐或同车运输,其防护帽必须齐全,严禁碰撞和涂抹油污。
14、施工完毕后,要再次用清水喷洒现场,彻底熄灭火种,并留专人在工作地点观察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15、在施工前,把施工所用材料和工具准备好。施工安全负责人和安监员负责各项条款的落实。
16、施工完毕后,要清理好现场,施工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等要立即升井。
17、措施批下后,要向全体施工人员学习传达,并经本人亲自签字后,方可施工。
18、在施工期间,当更换人员时,须重新传达并签字后方可参加与施工。
19、其他安全技术措施严格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章第223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