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在胶带下山巷绕道口至胶带下山31m处需起底,原有胶带下山巷与9101回风巷道坡度不一,断面高度不够,需要起底,宽1.6米,厚0.3-0.6米轨面与锚索锁具的高度不小于2.2米。经公司矿务会研究决定,此巷道进行起底作业,分两段,长度为31米18.6米两段,为确保施工安全,特编制本措施,施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措施进行施工。
二、施工方案
为保证巷道一致,在原有巷道的基础上,起底高度最少为300mm-600 mm,采用风镐、手稿进行起底,起底遇到坚硬岩层无法用风镐、手稿完成时采用放震动炮的方式进行起底。现巷道规面上高度为1.8米,起底后确保巷道轨面上净高度不小于2.2米。起底后巷道两帮需重新进行锚喷支护。起底施工时,采用人工装载,矿车皮带运输的施工方式进行施工。
三、技术要求
对原支护方式为锚网喷支护方式的,起底后的巷道两帮下部漏基段要进行锚喷支护,锚杆采用φ18×2000㎜金属锚杆,锚杆凿眼机为帮锚杆眼钻机风动手持钻机,顶锚杆眼为MQT-85锚杆外钻机。锚杆托盘使用120㎜×250㎜铸铁五花托盘。金属网网片规格1×2米,网孔大小100×100㎜的φ5金属网片,搭接长度0.1m,用12#铅丝每20cm联网一处,单丝双扣。最下面一排帮锚杆距底板距离不得超过500mm,否则需重新加打一排锚杆。帮锚杆预警拉力≧6Mpa,喷浆厚度120 mm,外观表面与原喷浆面平。
四、安全技术措施
(一)爆破安全措施
1、施工前,底板岩石硬确需放小炮震动时,由现场跟班领导和跟班安检人员现场指挥,并严格根据工程量的大小确定炮眼数量和装药量,不得对周边设施和支护产生破坏。
2、防止放炮伤人,执行好爆破警戒制度,确保爆破安全。每次放炮必须在所有可以进入放炮地点的入口、设专人警戒,每处警戒地点要同时派出两人进行撤人堵人,警戒位置距爆破地点直巷不小于120m,弯道不小于75m,并有掩体。每个警戒点由两人负责,警戒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首先撤出爆破地点内所有人员,设好警戒牌、栏杆或拉绳,完成以上工作后一人通知放炮,一人继续留守警戒直至爆破结束。放炮完毕后要安排专人通知警戒人员撤岗,警戒人员接到通知后方可撤岗。爆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等制度。
3、放震动炮时,要按照浅打眼、少装药、放小炮的施工方式进行施工。
4、需放震动炮的区域,炮眼于地板均匀布置,每个炮眼装药量不得超过一个炮头,炮眼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6m,每次起底长度不得超过5m。
5、每次放炮前,必须对爆破地点附近的电气设备、电缆及风水管路进行保护,可用旧皮带和木板挂到巷帮处护住电缆及风水管路,可移动的电气设备要移出爆破地点,不可移动的电气设备要用木板搭设临时掩体,防止爆破打坏。
6、起底施工时必须按照腰线进行施工,控制好底板尺寸,杜绝超挖欠挖现象。
7、起底后的巷道两帮要及时补打锚杆加强支护,发现缺少锚杆的部位要及时补打。
8、施工时,施工地点前后20m要设施工警戒,防止车辆通过。车辆如需通过时,必须由施工人员同意后方可通过。
(二) 运输安全措施
1、在启动绞车前,首先要测试声光信号装置是否运行正常和灵活,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2、启动绞车前,绞车工认真对绞车各部件及离合系统、刹车系统、等进行认真的检查,保证绞车各部件、各系统正常运行、灵活运行。
3、在物料及矿车等下放前,首先要捆绑好设备等物件,保证在井筒内运输过程中,不滑落和蹭井壁,不超出矿车和平板车两侧,连接销锁死,为了防止跳销,将销头铁环用铁丝和钢丝绳连接,以阻止发生跳销坠车事故。
4、斜坡上部设置挡车器和道锁子,推车工连接好矿车后,信号工要对矿车与钢丝绳的连接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包括物料的捆绑等情况,发现未达到要求的,决不打铃下放物料,决不容许他人开启挡车器。
5、每次提升车辆数量为一个重车,下放料车为一个车。不得多车。
6、井上下信号把钩工在下放和提升物料时,一定要听清信号指示,发出正确的信号。
五、避灾路线
避火灾、水灾路线:胶带下山→轨道下山→轨道大巷→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