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概况
2011年我项目部将承建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龙泉矿井北胶带大巷、井底煤仓等二期矿建工程。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安装斜井(巷)安全设施、吊挂临时管线、风筒和安装设备等留有一定数量的铁器以及检修、拆除设备,需要进行电焊、气割等作业,为保证烧焊过程中的施工安全,特编制本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
二、 烧焊作业程序
1、 由施工区队提前一天提出烧焊申请并出具烧焊作业票,经项目部通风队、机电队、安监站、调度室、技术经理、机电经理、安全经理签字后,经项目部经理审批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2、 烧焊作业票一式六份(必须注明烧焊作业地点、时间、施工及监护人员、瓦检员、烧焊类别),经项目部领导审批后,分别报送项目部调度室、通风队、安监站、井口信号房、施工区队自留一份备查。
3、 施工区队安排烧焊作业人员以及相关监护人员(携带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通风队安排瓦检员,同时至施工地点检查烧焊地点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是否具备烧焊作业,否则不得进行烧焊。
三、 安全技术措施
1、 烧焊地点必须在进风流中必须有足够的风量。
2、 烧焊地点20m范围内的井巷范围内,必须是不燃性材料支护,作业前用水喷洒、清除易燃物,有供水分支、沙子、灭火器材。电缆线、接线盒、电器设备等用不燃性物品遮挡好,并指定专人现场进行监护烧焊工作。
3、 烧焊工器具必须先检查确保完好,管理线无漏气、漏电现象,井下按放位置符合《规程》规定。
4、 烧焊前必须有专职瓦检员检查烧焊地点前后10m巷道内CH4,CH4达到0.5%严禁从事烧焊作业,并将烧焊工作打上井,作业中每隔10分钟检查一次,现场监护到作业完毕。
5、 作业时,在烧焊下方必须有不燃性设施接受火星和残留物。
6、 作业完毕后,再次用水喷洒,清除残留物,指定专人现场观察一小时,如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7、 禁止在正压通风的掘进工作面、机电硐室、为喷浆封闭的煤巷、木支架巷道、CH4突出区域、矿井全负压一翼回风或总回风流进行烧焊作业。
8、 瓦检员必须随身携带经审批的烧焊作业票。
9、 严禁在经审批的烧焊作业票以外的地点、时间段进行烧焊作业。
10、 通风队、安监站、调度室、井口信号房必须完好保存烧焊作业票备查,严禁丢失或遗弃。
附:烧焊作业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