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要求
1、施工位置:1313运输巷,详见《工程平面图》。
2、施工工程量:30m。
3、施工位置:1313运输巷在131运煤上山巷道内以坐标(X=2132.851,Y=4828.833,Z=1630.6)为巷道开口中心,按α=249°的方位,沿1#煤层顶板掘进至设计位置(X=1920.119,Y=4274.649)。
4、巷道开口前由总工室测量组给定巷道开口位置及方位,在掘进过程中经常实测,校正巷道的方位。
5、施工方式:采用MZ-1.5型煤电钻钻眼、爆破,手镐配合施工。
6、出货方式:人工出货,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运输。
7、作业组织及循环进度:采用全断面一次成巷,掘进与支护顺序作业,每个小班完成1个作业循环,昼夜完成3个循环。
8、巷道支护形式及巷道规格:采用锚网+锚索进行支护;巷道规格:净宽×净中高=5000 mm×3100mm,拱形断面,净断面: 12.81m2,荒断面: 12.81m2,详见《锚网索支护断面图》。若遇巷道顶板破碎时改变支护形式需另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
9、临时支护:当控顶距大于800mm时,在永久支护锚杆往后200㎜的位置布置5棵φ22㎜×1800㎜的锚杆作为临时支护锚杆,临时支护锚杆间排距为800mm×1600mm,每个锚杆眼用2节锚固剂进行锚固。当控顶距大于等于400mm小于800㎜时,在永久支护锚杆往后200㎜的位置布置5棵φ22㎜×1800㎜的锚杆作为临时支护锚杆,锚杆间距为800mm,每个锚杆眼用2节锚固剂进行锚固;详见《临时支护最大、最小控顶距平、剖面示意图》。
10、施工护壁支护具体工序如下:
(1)响炮后,必须先进行敲帮问顶,以里往外(从外往里),先顶后帮逐次进行。
(2)敲帮问顶之后,先施工临时支护→护壁支护→永久支护。
(3)施工护壁设施的方法:
A、采用煤电钻距巷道顶板1000㎜位置先施工上部圆钢眼,圆钢眼眼孔垂直于巷道帮,眼孔深800mm,然后将圆钢插入眼孔中,圆钢外露长度≤300mm,在圆钢套环中穿入特殊加工的2.5寸钢管和3寸管作横杆,在横杆中插入短大板。
B、上部防片帮栏做好后出货至距上部横杆1000mm位置施工下部横杆,将横杆间大板换成长大板,并且必须采用木楔把大板加紧、稳固或用8#及以上铁丝捆绑,严禁出现松动现象。
C、掘进工作面必须随时准备一定数量长短不齐的大板,护壁支护用的大板宽度不小于200mm,厚度不小于50mm。
D、每次响炮后先进行敲帮找顶,将巷道帮、顶及工作面的松动煤(矸)找净后进行临时支护和护壁支护,临时支护和护壁支护结束后方可进行永久支护。所有工序必须在可靠的临时支护或者是永久支护的掩护下方可进行。
E、护壁支护的大板必须紧贴工作面煤(岩)壁,并保持后路畅通,施工期间有隐患时施工人员及时撤到后方安全地点。
F、必须确认工作面支护牢固可靠后,施工人员方可进行出底货和打眼等工作。
G、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迎头护壁支护是否松动,发现松动时必须及时加固,防止施工期间煤壁片帮伤人。
H、装药结束后才能回拆护壁支护,在回拆护壁时,所有人员必须避开工作面片帮及支护设施倒下的影响范围,拆护壁支护前必须用长钎杆将迎头松散的煤(岩)块找净,整个过程必须排专人观山,并且保证后路畅通。
11、永久支护
(1)采用锚网索支护, 顶锚杆采用φ=22mm,L=2500mm螺纹钢金属锚杆配合钢筋网进行支护,每根锚杆使用3节锚固剂进行锚固,巷帮采用φ=22mm,L=1800mm螺纹钢金属锚杆配合钢筋网进行支护,每根锚杆使用2节锚固剂进行锚固,锚杆间排距均为800mm×800mm;并采用锚索加强支护,锚索排距3200mm,每排1棵锚索,每棵锚索使用5节锚固剂进行锚固。
(2)锚索规格为:φ=21.6mm L=6000mm,锚索托盘规格为:长×宽=300㎜×240mm。
(3)帮顶围岩完整时,锚索滞后迎头不大于20m,帮顶围岩破碎时,锚索及帮锚杆紧跟迎头。
(4)钢筋网规格:φ6.5mm钢筋,长×宽=1760㎜×900㎜,钢筋网搭接长度为100mm,网与网的搭接处必须处于锚杆布置位置,用锚杆压接平整,局部无法压接的采用8#铁丝绑扎牢固。
(5)掘进过程中,锚网段每隔10m采用φ≥180mm的圆木施工一棵木顶柱作为信号柱,木顶柱滞后迎头距离不得大于20m。
12、交岔口支护:巷道交岔口5m范围内采用锚索加强支护,锚索间排距离为1600㎜×1600mm;锚索规格:φ21.6㎜×6000mm,锚索盘规格为:240㎜×300mm,每根锚索使用5节锚固剂进行锚固。
13、爆破作业时严格按爆破图表要求进行打眼装药、放炮,控制好巷道成形。
14、巷道施工原则:1313运输巷掘进严格执行“先探后掘”,且超前距必须确保不小于20m。
15、钻孔施工完毕,采区技术员必须用油漆在打钻位置作上标记,并挂上打钻基点牌板。
16、施工过程中,技术员掌握好每班进度,并上好图,严禁超掘。
17、支护要求:
A、锚杆必须严格按照本措施规定进行施工,锚杆、锚索间排距允许误差为±100mm。
B、钻眼深度必须与锚杆、锚索的长度一致,清孔必须干净彻底。
C、锚杆要求与岩层层面或巷道周边轮廓线垂直,锚杆与顶板或巷道轮廓线夹角不小于75°,锚索不小于80°。
D、锚杆螺母必须用长度不小于0.5m的套管拧紧,拧紧力矩不小于100N·m。
E、锚杆外露长度为紧固螺母外沿10-40mm以内,,锚索外露长度150~250mm。
F、超长、失效、不出扣的锚杆必须及时重新补打。
G、钢筋网的搭接长度为100mm。
H、锚网段巷道净宽允许偏差范围0~100mm,净高允许偏差范围-50~200mm。
I、锚索张拉:当树脂锚固剂凝固强度达到120MPa以上时,方可进行张拉,张拉前要先找孔口,放好垫板(锚盘)锚具,然后穿上张拉千斤顶,千斤顶与锚索在同一轴线上,一次行程不超过150mm,当一次张拉行程超过150 mm时要进行多次张拉,张拉千斤顶的张拉压力不低于25Mpa。
J、锚索切割:用GD—190液压切割器,切断超长的锚索。
K、切割锚索时,切割器周围及其所影响范围内严禁有与切割锚索无关人员,严禁采用其他工具替代,剪切时所有人员必须避开切断锚索弹出的方向。
18、严格按1313运输巷中线施工,严格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19、每班施工结束,必须将巷道内杂物、杂件清理干净,工器具靠帮堆放整齐,实现文明生产。
20、工作面风量计算
按《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执行说明进行计算 |
||
1 |
按瓦斯涌出量计 算 |
Q =100q瓦掘×K掘通=100×2×1.8 =360m³/min |
2 |
按装药量计算 |
Q =25×=25×15.3=382.5m³/min |
3 |
按局部通风机的实际吸风量计算 |
Q =Q扇×I=210×2=420m³/min |
4 |
按局部通风机安设地点配风量量配风量 |
Q =Q扇×I+15S=420+15×12.81=612.15m³/min。 注:S=12.81㎡ S为安设风机地点巷道断面。 |
5 |
按最多人数计算 |
Q =4×Nmax=4×30=120m³/min |
6 |
按最低风速验算 |
Qmin=0.25×60×12.81=192.15m³/min<420m³/min |
7 |
按最高风速验算 |
Qmax=4×60×12.81=3074.4m³/min>420 m³/min |
8 |
工作面配风量 |
Q=420m³/min |
通过以上计算及验算,选择2×30kw风机能满1313运输巷掘进的供风要求,并符合有关规定。为保证工作面正常供风的需求,选择双风机、双电源方式供风,供风量按照实际瓦斯涌出量进行调节。
21、局部通风机安装和要求:
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局部通风机要求安设在133运煤上山。
局部通风机安装要求
(1)风机必须吊挂在顶板上或放在风机托架上,距离底板不小于300mm。
(2)风机开关必须上架,风筒距工作面不大于5m,不小于2m。风筒必须采用确保工作面有足够新鲜风流。
(3)局部通风机必须挂牌管理,专人负责,实现“三专”(专用线路、专用开关、专用变压器)“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4)风筒吊挂在顶板上,风筒要求逢环必挂,平直不出现拐死弯现象。
(5)风筒接口要严实不漏风,工作面风筒不落地。
(6)必须保证风机连续运转,严禁无故停电、停风。
(7)每天必须对局部通风机进行切换试验并有记录。
22、通风系统
新鲜风流:
地面→13轨道上山→13运输石门→133运煤上山联络巷→133运煤上山(经风筒)→1336回风巷→1336回风巷回风绕道→131运煤上山→1313运输巷→工作面。
乏风流:
工作面→1313运输巷→131运煤上山→13回风石门→13回风上山→地面。
23、防尘系统
(1)地面水池→13行人上山→13中部车场→13轨道石门→13采区边界探巷→13回风石门→131运煤上山→1313运输巷→工作面。
(2)巷道内浮尘要定期冲洗和清扫。
(3)铺设的2寸水管,每隔50m安装一个三通及阀门,阀门要便于开启,并安设不低于25m的胶管用于洗尘。
22、监测线路
地面→13行人上山→13中部车场→13轨道石门→133运煤上山→1336回风巷→1336回风巷回风绕道→131运煤上山→1313运输巷→工作面。
23、通风监测仪表位置及断电范围
安设3个瓦斯断电仪探头:T1、Tco(1)设在距迎头5m的位置,T2g、Tco(2)安设在131运煤上山与1313运输巷交岔口往里10m~15m位置。T3安设在1313运输巷与131运煤上山交岔口往上10m~15m位置。
断电范围: T1、Tco(1)、T2g、Tco(2)、T3,工作面中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断电浓度:T1、T2g、T3≥1.0%。
报警浓度:T1、T2g、T3>1.0%。
解报浓度:T1、T2g、T3 <1.0%。
复电浓度:T1、T2g、T3 <1.0%。
CO传感器报警浓度≥24ppm,CO传感器解除报警浓度<24ppm。
26、便携式CH4报警器的配备和使用
(1)班队长、技术员、电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器,对其分管范围内的瓦斯进行不间断的监测,如有报警现象(瓦斯报警点为1.0%),立即撤人,待通风部门处理,经瓦检员检查瓦斯下降到1.0%,无其他隐患后,人员方可进入作业。
(2)所有必须对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探头、CO传感器等仪表仪器进行保护,不得损坏。
(3)瓦斯探头、CO传感器等仪表仪器损坏或瓦斯探头失效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通风区处理好后方可作业。
二、安全措施
(一)一般安全措施
1、每班开工前,必须从里往外(从外往里)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严禁带隐患作业。
2、每班开工前,必须将杂物清理干净,支护材料码放在非人行道侧,确保后路畅通后方可开工。
3、每道工序前都必须进行敲帮问顶,敲帮问顶时,找顶人员手持长刹钎及时将帮顶活矸、块煤找掉,找顶人员必须站在有可靠支护的安全地点,同时必须指派有经验的老工人站在与找顶人员同一侧安全地点观山,并随时保证后路畅通,以防发生险情时,找顶、观山人员能及时撤到后方安全处,找顶必须由顶到帮,从巷道的的一帮找至另一帮。
4、每道工序作业前必须进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经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
5、敲帮问顶时,必须将下方人员撤出,并指派专人站岗截人,防止大块矸石滚落伤人。
6、工作面必须至少备有两棵2.5m和1棵1.8m长的刹钎进行敲帮问顶,且长刹钎离迎头不得超过5m。
7、施工过程中,所有管、线必须严格按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要求进行吊挂,严禁将管线放到刮板输送机中。
8、打眼工要切实加强自主保安,必须站在永久支护下进行操作,严禁空顶作业。
9、打眼前,必须将帮顶及工作面活矸全部找净,并确保工作面支护到位后方可进行。
10、打眼工严禁戴手套作业,且必须将袖口扎紧。
11、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12、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打眼进行处理:
(1)顶板压力大,支护未及时跟上时。
(2)巷道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淋水增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发生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透水征兆时。
(3)眼内有瓦斯涌出,有响声,瓦斯超限时。
13、支护时必须从下往上进行支护,严禁空帮、空顶作业。
14、严禁人员站在刮板输送机内作业。
15、严禁人员乘坐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严禁使用刮板输送机或胶带输送机运送物料。严禁将物料在底板上以拖动的方式进行运输。
16、工作面严禁出现垂直或伞檐,上部必须超前下部500mm以上。
17、刮板输送机或胶带输送机机头采用4棵1.8m长的螺纹金属锚杆作为地锚进行固定,刮板输送机或胶带输送机机尾采用2棵1.8m长的螺纹金属锚杆作为地锚进行固定,每棵锚杆必须至少使用2节锚固剂进行锚固,地锚露出地面的长度不大于300mm;此外胶带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必须打上2棵φ>180mm的木顶柱作为压柱,所打压柱必须吃劲,严禁松动,并采用8#铁丝捆绑牢固。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必须安设信号装置,并保证信号灵敏可靠,安设的刮板输送机每隔两块槽位置必须进行加固。
18、支护材料运输方式:人工运输,严禁采用胶带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运输支护材料,严禁将支护材料在底板上以拖动的方式运输。
19、支护材料必须运输到指定位置靠巷帮摆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放,同时支护材料堆放地点,必须距离刮板输送机必须保证800mm以上的安全距离。
20、避灾线路:
(1)煤尘、瓦斯、火灾避灾线路:工作面→1313运输巷→131运煤上山→1336回风巷→1336回风巷回风绕道→133运煤上山→133运煤上山联络巷→13运输石门→13轨道上山→地面。
(2)水灾避灾线路:工作面→1313运输巷→131运煤上山→13回风石门→13采区边界探巷→13轨道石门→13中部车场→13行人上山→地面。
21、施工过程中,风筒距迎头的距离不得大于5m,不得小于2m,且必须留有不小于10m的硬质风筒。
22、严禁将锚杆机、锚索机等操作工器具置于刮板输送机上,且锚杆机、锚索机等操作工器具必须摆放在距离刮板输送机边缘200㎜以外的可靠支护地点,要求工器具必须摆稳、摆正。
23、1313运输巷开口期间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提放车前,必须把人员撤好,并汇报调度,经调度员确认人员撤好,方可进行提放车。
24、严禁无风、微风、瓦斯超限作业。
25、施工期间所有人员必须加强自主保安及互助联保工作。
26、未述部分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安装刮板输送机的安全注意事项
1、运输大件时,运输点往下的人员必须全部撤至131运煤上山与1313运输巷交岔口往下10m的位置,并派专人站岗。
2、运输大件时,人员必须协调一致,缓慢运输。
3、运大件时严禁用铁丝捆绑,必须用φ≥15.5mm的钢丝绳或油丝绳进行捆绑,严禁采用朽木抬大件。
4、运输时,必须由班队长亲自检查大件加固情况,确认牢固可靠后,方可运输。
5、起吊大件时,必须采用5吨以上葫芦进行吊挂,拔柱器配合牵引,葫芦及拔柱器位置必须采用40T大链固定在支护完好的锚杆上,且上大链后,必须确保锚杆出扣。
6、起吊时,除拉葫芦人员外,其余人员必须全部撤1313运输巷与131运煤上山交岔口往上5m的位置,并派专人站岗。
7、安装时,各部件螺丝必须一次性上紧上齐。
8、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必须采用40T大链固定在地锚上。
9、接电源时,必须将上一级开关停电闭锁,并派专人看守后方可进行。
10、电源接好后,将周围人员撤出到安全位置后,方可进行试运转,防止转到部件伤人。
11、使用刮板输送机前,必须确保各种安全设施齐全、可靠,方可使用。
12、未述部分严格按《操作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打锚杆(锚索)及挂网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1、操作锚杆机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的人员持证上岗。
2、使用锚杆机钻眼前,必须先进行敲帮找顶,敲帮问顶时,手持长柄工具将帮顶活动的矸石(块煤)等不安全隐患处理掉,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护可靠的安全地点进行敲帮找顶,找顶时,必须保证后路畅通,并指派专人观山。敲帮找顶时,其影响范围内严禁有人。
3、锚杆机右侧把手必须用φ6.5mm以上钢丝绳或固定,钢丝绳的另一端必须固定在距锚杆机一定距离的锚杆托盘上,且钢丝绳两端必须用两个以上的绳卡卡死后方可使用锚杆机。
4、操作锚杆机及引钎人员必须站在有可靠支护的安全地点进行。
5、使用锚杆机钻眼时,引钎人员严禁戴手套,且必须将袖口扎紧。
6、钻眼时,锚杆机、钎子与打眼方向要保持一致,升降要均匀,且必须有专人扶锚杆机,其他无关人员严禁站在锚杆机两侧及下侧作业。
7、严禁人员站在刮板输送机内操作锚杆机。
8、钻眼时钎杆下方不得有人,扶钻人员要避开眼口方向,站在锚杆机右侧面操作,防止引钎过程中,钎子掉下砸伤人员。
9、锚杆机液压系统的压力不准随意调整,若需要调整时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
10、使用锚杆机前,必须检查机身各部紧固部件是否牢固可靠,各部销、轴是否齐全完好,操作手把及控制阀灵敏可靠。
11、开始钻眼前,必须先空运转,检查马达旋转,气腿升降,水路启闭情况,全部正常后方可正式操作。
12、钻眼时,根据顶板高度选用合适的初始钻杆。
13、锚杆机钻进或退出钻杆过程中,在钻杆未钻进孔内或退钻时钻杆脱离孔口后,应停止钻杆旋转,防止钻杆甩出伤人。
14、开始钻眼时缓慢钻进,钻杆转速不能过快,当钻孔钻进30mm后,再逐步加快转速,遇坚硬岩石时,转速不能过快,防止断钎伤人。
15、钻孔过程中,若发现卡钻或钻杆弯曲,必须立即回缩支腿,重新调整推进度。
16、钻进过程中,锚杆机存在反转时,必须先旋转并缩下一定距离后缓慢钻进。
17、钻眼位置较高时,必须搭设稳固的工作台,并将锚杆机脚固定在操作台上,在操作台上施工锚杆时,三人配合作业,一人扶手把,一人引钎,一人扶锚杆机,待钎子伸入钻孔且扶锚杆机及引钎人员下操作台后,方可旋转钻进,操作台下方严禁有人作业。
18、锚杆机泵箱对轮位置必须安设防护罩,否则严禁开机。
19、安装锚杆时,起动旋转马达,边搅拌边上升,锚杆到位后,及时停止旋转,关闭钻机,但不回锚杆机,防止锚杆下滑,待锚固剂凝固后,方可回锚杆机。
20、使用锚杆机打锚索时,必须选用完好的组合钎子,引钎时,必须待钎子丝扣全部上完,人员扶好锚杆机使其与钎子方向一致,方可缓慢伸锚杆机支腿,人员未离开锚杆机时,严禁起动旋转马达。
21、安装锚索时,必须采用正规锚索锤,将锚索尾部放入锚索锤后,人员避开锚索弹出方向,边旋转边伸锚杆机支腿,直至锚索长度符合要求后,停止旋转,2-3分钟后,缩下锚杆机。
22、必须确保防尘水正常,方可伸钻打眼,严禁打干眼。
23、严禁用手触摸旋转的钻杆,防止旋转伤人。
24、操作过程中,必须待引钎人员离开锚杆机2m以后,方可起动锚杆机旋转马达,防止断钎伤人。
25、安设锚索时,必须将前后6m范围内无关人员全部撤开,安设人员必须站在两侧,防止锚索回弹伤人。
26、切割时,切割器周围及其所影响范围内严禁有除操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严禁采用其他工具替代切割器。剪切锚索人员避开切断锚索弹出的方向。
27、施工过程中,必须有安检员在现场监督,存在隐患,立即停止作业。
28、其余未叙述部分严格按《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四)爆破管理
一、爆破材料支领:
1、 爆炸材料支领必须由取得爆破资格证的爆破员携带爆破资格证、上岗证和班组长签章的爆破工作票到爆破材料库领取爆破材料。
2、 爆炸材料支领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3、 领取爆炸材料时,爆破工和爆炸材料发放人员必须当面清点支领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并盖章或签字。
4、 爆破工必须在爆破材料库的发放室领取爆破材料,并且不得携带烟火或矿灯入爆炸材料库。
二、爆破材料运输:
1、 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击、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中。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2、 电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开运输,且间隔距离不得低于25米。
3、 电雷管必须在专用容器加锁后由爆破工亲自运输,炸药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输。
4、 禁止将爆破物品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5、 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架空乘人索道等机械运输爆炸材料。
6、 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集中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三、装药及放炮
1、 放炮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不得代岗作业。
2、 爆破材料必须实行分装分运,分别放入专用的药袋和雷管箱内(上锁),雷管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在放炮员的亲自监督下进行押送,并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 在交接班、人员入、出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进、出井。
4、 爆炸材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必须装入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和电气设备的地点。
5、 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或剩余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炸药库。使用煤矿许用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6、 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7、 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爆破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为限。
(2) 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振动、冲击而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 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绑在药卷上。
(4) 电雷管插入药卷以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8、 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接触密实。装药后必须将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掘进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9、 每个炮眼封泥应用两个水炮泥封孔,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采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10、放炮员必须严格按照爆破图表规定的药量和起爆顺序进行装药和连线。必须采用正向装药,严禁反向装药。一次装药必须一次全部起爆。
1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装药、放炮:
(1) 迎头空顶空帮,永久支护未支护到迎头时;
(2) 在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1.0%时;
(3) 在放炮地点附近20m 以内,未清除的煤矸、杂物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面的1/3以上时;
(4) 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
(5) 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有上述情况之一时,必须报告班队长及时处理,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装药放炮。
12、所有雷管脚线与脚线间、脚线与放炮母线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严禁出现明接头,相邻两接头必须错开150mm以上,并用绝缘胶布包扎严实,同时母线接头还必须用冷补胶粘好。
13、放炮母线必须用绝缘材料吊挂,且必须随放随挂。
14、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和“四人联锁”放炮制度。
15、放炮前,班队长必须组织工作面所有人员召开放炮站岗截人会议,明确责任人,安检员和瓦检员必须参加会议,了解并监督站岗截人安排布置情况。
16、放炮警戒距离严格按《放炮站岗截人图执行》。
17、各处站岗截人地点都必须拉线挂牌,警戒牌规格为:长×宽=800×300mm,警戒内容为:正在放炮、严禁进入,放炮时警戒牌必须挂起,且警戒线必须从巷道一帮拉到另一帮,放炮结束后,必须将警戒牌摘出放在规定位置。
18、各处站岗截人地点必须安设电话,便于站岗截人人员进行汇报,站岗截人人员到位后,每位站岗截人人员必须在站岗地点将本人的姓名及站岗情况如实向采区调度汇报。
19、各处站岗截人情况由班队长、安检员、瓦检员向各自调度汇报后,各调度反复进行确认后汇报矿调度,再由矿调度室确认各调度信息后向采区调度室下达放炮指令,最后由采区调度室向现场的班队长发出可以放炮指令。
20、放炮前后必须对放炮地点20m范围内进行洒水灭尘。
21、放炮器的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装药、做引药、放炮工作只能由放炮员一人担任,连线工作可由经过专门培训的班队长配合放炮员进行。
22、放炮前,必须先停掘进工作面巷道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放炮员必须仔细检查母线与脚线、脚线与脚线的连接情况,确认无短路危险、接头包扎好以后,最后离开工作面,待站岗截人汇报调度“站好岗、截好人”后,班队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出勤人数无误后,汇报调度“准备响炮”由区调度汇报矿调度“准备响炮”,只有区调度得到矿调度“可以响炮”的指令后,方可下达起爆命令给放炮员,放炮员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放炮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
23、放炮后,至少要等30min炮烟散尽后,先由瓦检员、安检员、放炮员和班队长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浓度、通风、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爆等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1.0%,无其它问题以后,方可进入工作面。
24、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放炮器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min以后,将母线与角线分开5m以上距离后方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检查线路时,放炮员必须将放炮器锁入联锁箱内,并由班队长、安检员、瓦检员锁上各自的锁后,方可进行查线工作,严禁将炮机转交他人。
25、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队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员交接清楚。
26、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放炮;
(2) 在距拒爆眼至少0.3m处另打同拒爆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3) 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眼;
(4) 处理拒爆、残爆的炮眼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和炸药;
(5) 在拒爆、残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拒爆、残爆无关的工作。
27、放炮结束后,由安检员、瓦检员、班队长、炮工共同检查,确认工作面无残暴、拒爆等异常情况后,汇报各自分管调度及矿调度、由采区调度室通知各站岗截人点撤岗。
28、用剩的药管必须如数归库。
29、严格执行2011年版的《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放炮规定。
(五)停送电安全注意事项
1、搭火及设备检修都必须严格遵守《停送电管理制度》。
2、停电搭火、检修任何电气设备都必须停电,严禁带电作业。
3、停一般动力电必须经采区机电区长同意,并签发停电工作票,由调度统一指挥。
4、调度员必须掌握整个停送电操作程序,并严格按停电工作票的要求进行停送电。
5、按停、送电工作票要求停电后,应按安全措施的要求进行验电、放电,打短路接地线并挂停电牌派专人看守。如果有两组及以上人员在同一线路上工作时,必须分别悬挂自己的停电牌,各自工作结束后撤出自己的停电牌,在停电牌未全部挂撤出前,严禁送电。
6、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
三、组织措施:
1、每班必须有班队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在现场负责质量和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及时处理。
2、施工期间,通风队每班必须有瓦检员在施工地点随时进行检查瓦斯情况。
3、施工期间,安检片每班必须有安检员在施工地点进行安全监督。
上一篇: 大修绞车更换齿轮油安全技术措施
下一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