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按计划关井闭坑,经矿领导及有关安全、生产技术人员研究,全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会审批准,决定回撤矿井内的金属支架和轨道,为确保回撤期间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首先由里向外回撤运输巷、回风巷的金属支架及轨道,再由下向上回撤主下山的金属支架及轨道。
2、进入施工地点首先由外向里进行检查,对回撤地点10m范围内的支架进行检查加固,发现危岩悬矸及时找掉,支架未加固牢固前,严禁进行回撤。
3、回撤金属支架前先由里向外回撤轨道,轨道超前金属支架回撤距离不得小于12m。
4、回柱人员要带全回柱工具,回柱绳长度不得小于5m、回柱钩子长度不得小于3m、倒链及用钢丝绳制作的回柱绳套。
5、回撤期间,局部通风机保持正常运转,风筒口距回撤点不得大于5m。
6、回撤金属支架由里向外依次进行,一次只准回撤一架支架,严禁两架或两架以上同时进行回撤。
7、回撤金属支架时,用所回支架以外大于3m处的牢固支架棚梁
作为支点,将回柱绳套套在所回金属支架上,用倒链将所回支架拉出,同时用回柱绳将所回支架拴牢,防止滑入回柱点以里。
8、将作为倒链支架及前后各一支架共三架支架的棚梁及棚腿用锚杆联锁,棚梁两端各用一根,棚腿上下各用一根。
9、回撤时人员站在作为倒链支点的支架以外,滑入老塘的物料必须用铁钩钩出,严禁探身于老塘取料。回撤时,回撤点范围内严禁有人干其它工作。
10、每次回撤金属支架时,必须先清理好退路,退路不畅通,严禁进行回撤。
11、回柱时,必须3人一组,两人拉倒链,一人观察顶板及支架周围情况,观察人除协助回柱外,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严禁单人独自操作。
12、顶板破碎地带,应一次回撤完毕,不得分次回撤。
13、遇有难回的支架时,要采取以木换铁的方法,先用木支柱支护好顶板,再设法回撤金属支架,必须先支后回。
14、当工作面出现局部压力增大及顶板下沉剧烈时,应加强维护工作面,情况危急时,队长应立即将工作人员撤离压力集中点,等顶板压力稳定后,由安全员及队长检查确认安全时,方可继续施工。
15、在回撤过程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摘除悬矸危岩,确保回撤工作的安全。
16、每次回撤完毕后,必须立即将回撤出的金属支架及轨道分别用专用材料车装车挂上井,并固定牢固,防止材料、轨道下滑。
17、必须加强提升运输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提升运输管理规定,坚决杜绝行车行人。
18、瓦斯检查员每班不少于两次对该回柱地点进行检测,发现异常,立即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的安全地点,并汇报调度室进行处理。
19、施工中如遇水灾、火灾、瓦斯等灾害时,施工人员沿以下路线撤离:
所有回撤材料、设备的工作,必须有专职安全检查员和带班领导现场监督指挥,并对现场的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