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我队现施工1123(1)运顺底板巷,设计长度为2850m,随着施工距离越来越远,打料比较困难,为满足施工要求,利用现有皮带,上皮带出矸,下皮带打运物料,为确保安全使用,特编制本措施报批、贯彻执行!
(二)、打运前的准备
打运前必须检查皮带是否运行正常,有无跑偏、磨底皮带等现象,确保皮带机处于完好状态,若有以上问题,解决后方可打运。
(三)、安全技术措施
一、皮带输送机管理
1、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2、司机必须在工作现场交接班,交清设备运转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应注意事项,并应做好交接班记录。
3、司机工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不准擅离岗位,不得委托无证人员开车,并应负责清理机头附近巷道内的浮煤杂物。
4、机头及储带部所有连接件和紧固件应齐全、可靠,各滚筒转动灵活,各轴承应润滑良好,机头部清扫器应有效,防护罩应齐全。机头应固定可靠,机尾采用打地锚或打压戗柱(两压两戗)固定,皮带机铺设要平、直、稳,上下托辊齐全,转动灵活,皮带不跑偏。
5、皮带机用载波电话联系,运行前应先开机空载运转一周,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常运转。
6、皮带机各种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7、皮带机运转中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处理后方可继续开机:
1) 胶带严重跑偏,接头卡子断裂,胶带撕裂时;
2)超过负荷,胶带打滑、托辊不转或闷车时;
3) 电气或机械部件温升超限或运转声音异常时;
4) 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塞熔化或防爆片爆破,造成工作介质喷出时;
5) 较大的材料或煤矸进入皮带机内,有危及皮带机运转的可能时;
6)输送机运转危及人员安全时;
7)出现停车或不明的信号时。
8、机电工等工种在对皮带机检修、处理故障或做其它工作时,必须闭锁皮带机的控制开关,并挂上“有人工作,不许合闸!”的停电牌。
9、 皮带机底下浮矸必须清理干净,防止浮矸堆积过多,皮带运行时,与底皮带磨擦。
10、皮带运行时,人员不得清理皮带机底下和皮带机附近的浮货。
二、打运安全管理
1、打运小件物料
1)打运锚杆、树脂药卷、道木、金属网、锚杆垫片、锚索垫片、钎杆、托辊、纵梁、工器具等20kg以下物品,采用人工上下料,下料处设有挡料装置,所有物料必须在挡料装置前下完。
2)物料长度不超过3m,物料宽度不得超过皮带宽度,物料不得过高(物料与上皮带托辊的间距不得低于100mm)。
3)上料处、下料处必须设有信号装置,信号由专人看守并保证灵敏、可靠,发出的信号清晰,以现场人员都能听到为标准,否则要及时挪移。
4)打料前必须先与机头、机尾的司机信号工取得联系,司机在接到任务后要集中注意力,随时准备停机。同时在上下物料处前后10米要设置警戒,不得有闲杂人员逗留,防止卸料伤人。
5)放料方向与皮带运行方向一致,物料放在下行皮带“U”型槽中,一般情况下,同一类物料一次运完。
6)卸料前,应先检查卸料点周围有无材料杂物,如有应及时清理干净并保持退路畅通。
7)下料处设专人(站在警戒线外)打信号与皮带司机联系,当物料到达目的地时,信号工应及时发信号通知司机停皮带,然后开始卸物料,严禁在运行的皮带上装卸物料。
8)送成捆的物料时,应捆扎牢固,捆扎不牢的严禁用皮带打运。
9)送线材时,必须先理顺并捆扎好,严禁散乱放在皮带上就直接打运。
10)上料后,如发现皮带上的物料不直或磨撞皮带架、托滚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发信号停车处理。
11)带尾20米处应设挡料器,防止物料进入皮带尾撕坏皮带。
12)物料打到位后,必须全部卸下,卸下后必须再检查一遍,确认卸完后,方可通知皮带司机启动皮带继续打运,防止物料未卸完进入皮带尾。
2、打运大件(重)物料
1)打运大件(重)料时,如:风水管、排水管、水泥、锚索、轨道、铁丝网等重量超过20KG或长度超过3m的物料,必须实行封闭打运,上、下口设警戒,安排专人看守,严禁打运时巷道内行人。
2)上下料时,必须将皮带机停掉,并通知皮带司机上下料期间严禁止启动皮带,上料抬重料时,配合好,防止物料脱落碰伤人。
3)打运风水管、排水管时,间距不小于5米,每处放一根,一次不超过10根;打运锚索时,每处放置一组,每组不超过10根,并用铁丝均匀绑扎三道,每两组间隔5米,一次不超过5组;必须打死料。
4)打料期间,皮带机司机及上下口负责警戒人员必须密切注意皮带运行情况,发现皮带跑偏或皮带撕裂等异常现象,及时发出停车信号,皮带机司机将皮带机打到停止位置后,安排专人巡视处理。处理后,人员撤出警戒位置外,方可继续打运。
5)上料完成后,上料人员联系接料人员,报清数量后,方可联系启动皮带。物料打到位后,必须全部卸下,卸下后必须再检查一遍,确认卸完后,方可通知皮带司机启动皮带继续打运。
6)带尾20米及30米处设两道挡料器,防止物料进入皮带尾撕坏皮带。
7)其它安全注意事项同打运小料。
(四)、未尽事宜严格按照《1123(1)运顺底板巷综掘机施工掘进作业规程》及其相关复审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