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
材料上山长度240米,倾斜度为β=25°,主要用于提升矸石、运输材料,为确保主斜井绞车安装、运输安全,特编制此措施。
一、技术要求:
1、所选2JTPB-1.2*1.0-24P绞车技术参数:电动机额定功率:P=75kW;钢丝绳直径:Ф=20mm;容绳量:540m;最大静拉力F=45KN;最小静拉力:F=30KN;绳速1.5m/s。
2、绞车司机必须由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
3、轨道必须按标准铺设和维修,加强对轨道的维护,定期检修。
4、绞车所用的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得低于6.5;使用中的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磨损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面积之比不得超过10%;绞车钢丝绳绳头必须与卷筒牢固卡住。
5、在绞车前方1米处安设钢筋防护网,防止钢丝绳返弹伤人。
6、提放物料时,绞车滚筒上必须预留5圈以上摩擦绳。
7、绞车基础采用C30混凝土(水:水泥:砂:石子配合比为:0.38: 1: 1.11: 2.72)浇注,预埋地脚螺栓(M30×1200),安设底座,地脚螺栓必须与绞车底座螺栓孔对齐。
8、根据验算(验算结果见后),该绞车选用6×19-20-1700钢丝绳。
1、 设备选型:
1、主斜井的长度为240米,拟用一部2JTPB-1.2*1.0-24P型绞车。钢丝绳选用6×19-20-1700钢丝绳;采用1吨矿车运料,矿车自重0.58吨,绞车一次提升2辆矿车。
三、提升能力验算:
已知绞车提升的最重质量m1=3600kg,矿车车质量m2=1160kg,总质量 M= m1 + m2 =4760kg。
选用6×19-20-1700钢丝绳,绳径:Ф =20mm,钢丝绳的质量:MP =1.658kg/m;全部钢丝破断拉力总和:QP =247kN;钢丝绳运行长度取L=240m。
(1)、钢丝绳安全系数验算:
主斜井倾斜度为β=25°;总重量:M=4760kg,矿车与轨道阻力系数f1 =0.015;钢丝绳运行阻力系数f2 =0.2。
钢丝绳牵引矿车运行时所需要的最大静拉力(向上运行)Fmax:
Fmax=M(sina+f1cosβ)g+MPL(sina+f2cosβ)g
=4760×10(sin25°+0.015cos25°)+1.658×240×10(sin25°+0.2cos25°)
=47600(0.27564+0.015×0.9613)+1.658×2400(0.27564+0.2×0.9613)
=18052.61+3501.07
=21103.68N
钢丝绳安全系数ma为:
ma=QP/Fmax
=247000/21103.68
=11.7
根据《煤矿 <http://www.mkaq.org/>安全规程》第400条规定,钢丝绳专为升降物料时,安全系数最低值为6.5。
ma=11.7>6.5,所以选用的钢丝绳符合要求。
(2)、电机功率验算
已知绞车电机功率55KW,最大静拉力Fmax=21103.68N;功率备用系数Kb取1.1;减速器传动效率η 取0.85;最大提升速度Vm= 1.5m/s
P=Kb*Fmax*Vm/1000η
=1.1×21103.68×1.5/1000×0.85
=56.7 KW <75 KW
故绞车电机能满足运输要求。
四、安全措施:
1、电气设备严禁有失爆现象,否则严禁使用绞车;
2、绞车开关必须有防淋雨设施,必须接地线;
3、在提放车前,绞车司机必须对绞车及开关附近的情况进行详细的检查和确认,有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隐患时,必须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否则严禁提放车;
4、必须使用声光双向电铃信号装置(或防爆对讲机),信号要灵敏可靠,听不清信号不准提放车。联系信号规定如下:一次长铃--停车;连续两次铃--提车;连续三次铃--放车;严禁用“口喊”“晃灯”或其它方法代替信号;
5、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制度;
6、每次只能提放一个车,严禁多挂车;
7、严禁用其它物件代替连接器或违章使用不合格的连接器;
8、每次提放车前,必须先对绳头进行检查,绳卡要齐全紧固,首尾绳头不得颠倒使用,严禁不挂尾绳进行提放车;
9、每次提放车前,必须有专人检查所提物件是否捆绑牢固可靠;
10、钢丝绳绳头采用插接型式时,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30倍;
11、用绳卡卡绳头时,不得少于3个绳卡,钢丝绳卡必须与对应钢丝绳直径相符,钢丝绳卡应把夹座扣在钢丝绳的工作段上,U 形螺栓扣在钢丝绳的尾段上。钢丝绳卡不得在钢丝绳上交替布置,绳卡之间的距离约为钢丝绳直径的6~7倍。
12、绞车运行过程中,发现问题需要处理时,必须将开关停电闭锁,悬挂“正在检修,严禁送电”警示牌;
13、绞车司机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到五不开: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磨损、断丝超限及打结不开;安全设施和信号不全、不明不开;物件超重不开;巷道支护危及运行安全不开;
14、绞车提升钢丝绳必须按规定使用,钢丝绳在滚筒上排列整齐,不得有爬绳、咬绳、跳绳现象;
15、绞车运行前,必须对轨道进行检查,轨道范围内不得有杂物,轨道必须完好,不得有浮枕;
16、跳道时,先将车稳固,并按规定设置“十字木”,然后用手拉葫芦或拔柱器等工具将其处理上道;
17、处理跳道的注意事项:
1)处理跳道前,必须对事故现场巷道先进行“敲帮问顶”,将帮顶活矸找净;
2)起吊工具完好,起吊点必须牢固可靠,起吊工具和跳道车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3)矿车倾斜方向严禁站人,处理跳道车时严禁人员通过,无关人员撤到跳道车附近5m之外;
4)处理过程中需要向跳道车下塞入木料时,严禁任何人进入跳道车之下塞垫木料,必须用长柄工具将木料塞入跳道车之下填实;
5)处理过程中,绞车必须处于制动状态;
6)跳道车未处理上道前,严禁推、拉跳道车;
7)跳道车处理完毕后,必须将该段轨道重新进行调整、加固,避免矿车再次跳道。
18、严禁不带电提放车,严禁放飞车;
19、绞车运行中严禁双刹;
20、矿车运行轨道上必须安装阻车器、防跑车设施及挡车栏;
21、在各关键处安设能发出警告的信号装置;
22、每隔10m-20m安装一个地滚;地滚必须牢固可靠,滚动灵活。
23、绞车司机每提放一次车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对绞车钢丝绳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如果钢丝绳的断丝面积与合格钢丝绳的总断面面积之比达到10%时,必须停止使用绞车,更换合格的新绳后方可使用。
24、电气设备周围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提放车,应立即将控制开关停电闭锁,并进行处理。
25、严禁在无风和微风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26、必须设专人站岗截人,提放车前必须做好站岗截人工作,提放车期间严禁人员通行。
五、组织措施
安装、使用队组队长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通知总工办、安监科对安装绞车的质量进行监督;当班班队长负责当班指挥、协调现场安全工作,检查好起吊工具和起吊点周围支护完好情况以及对安装、吊运绞车过程进行监督;技术员对绞车安装及使用期间的措施进行编制及贯彻学习;安检员对现场的工作地点及工作过程进行全程检查监督等工作,并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进行现场监护。
编织单位:四川山力能源有限公司苏坡煤矿生产技术科
编织时间: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总工审核:
施工人员学习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