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古蔺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停工停产煤矿隐患整改安全工作及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古安委〔2013〕21号)要求,我矿已完善安全组织机构,成立由矿长任组长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配齐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实行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对实施工作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 巷道和采煤工作面维修及支护安全措施
维修巷道连续撤换支架时,必须有保证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人员撤退的安全出口。
更换梁腿前应先找掉浮(活)矸石,只有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在巷道的上方若有大块的岩石找掉不下来,必须先打支柱支护好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不准一人维修巷道。每组维修人员必须四人以上,设一人专门观山,只有先架好新的支架后,才能撤换不起作用的旧支架。
在接近遇构造带时,必须加强构造带附件的支护密度,将构造带的支护柱距由原来的700mm缩小至500-600mm。在构造带必须加强基本柱的支护质量,柱距、排距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铰接顶梁必须铰接使用,铰接率>95%以上,加强支护强度管理。
必须根据现场煤层厚度的实际情况选择支护的长度,采面支护工必须根据煤层和支护的高度进行合理调整,确保支柱的承载力满足采面《作业规程》的要求。
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酌情在切顶线一排每一颗打上戗柱或戗棚加强支护,必要时在第二颗柱上打戗柱加强支护,戗柱要迎着顶板来压的方向戗(正、反、斜戗均可)。
必须严格加强构造带及破碎带的顶板插背,顶上小板必须插背完好,顶板破碎时,顶上小板必须插背严实,出现顶空必须用大料插背接顶,严禁空顶。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班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每一个工作人员必须经常地、认真地检查作业地点及附近的顶板、支架、煤壁等安全情况,当发现有危险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构造带要分在同一组内作业,并安排责任心强、有经验的老工人在该段作业,由一名班长亲自指挥并负责该工作面的安全质量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处理。
若构造带顶板特别破碎,煤壁片帮,铰接顶梁端面距过大,应采用大板或方木配合单体一板三柱探至煤壁以加强支护,铰接顶梁正常往前挂,大板或方木只能用来挑顶,严禁用来切顶。
构造带挂梁、攉煤、支护、回柱等必须设专人观山,并保证后路畅通无阻。
班组长、安检员和质量验收员必须严格对断层带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若发现不合格必须及时组织人员整改。
当工作面顶板有大面积来压、有冒顶危险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待顶板来压稳定后,方可采取措施从工作面上下两端向中间进行维护,只有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作业。
严格顶板支护管理,每班作业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本措施规定回柱放顶、架设支架,并对自己施工范围的工程质量负责,全承载支柱及基本支柱,特种支柱保证齐全、牢固并成直线。老塘挡矸,顶板穿笆要严密、符合要求,铰接顶梁铰接要牢固可靠,且不得出现连续两块顶梁不铰接。工作面严禁缺梁少柱现象。
二、 机电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不允许带电检修和搬迁所有电气设备。
在切断电源时必须将开关把手都进行闭锁,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牌子,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牌送电。
在接接线盒时必须停电,停电完后要进行验电、放电,只有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工作。
所有使用的接线盒和电气设备必须要有煤矿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入井前必须进行检查并挂上入井许可标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