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措施
1、矿长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检查,平衡防突所需的人、财、物,保证防突工作的实施。
2、技术负责人负责防突技术业务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批防突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建立矿井的防突资料档案,摸索矿井突出规律。
3、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负责施工过程中钻孔参数(孔深、方位、倾角、开孔位臵)、煤体结构、钻屑量、钻孔流量及其他异常情况(喷孔、卡钻、响煤炮)等资料的详细记录。
4、防突办公室负责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安全措施的编制和实施。
①、负责对掘进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技术措施、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设施的施工,并督促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②、负责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及效果检验报告单填写,并送矿井技术负责人审批,生产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审批结果组织生产。
③、负责掘进工作面牌板填写,并控制允许进度,严禁突破安全屏障。
④、负责对防突仪器、仪表的使用,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完好。 ⑤、负责对发生突出后的掘进工作面现场资料收集与整理,填写突出卡片,搞好突出分析。
⑥、负责对掘进工作面工作人员进行防突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