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应急处理总指挥: 经 理
应急处理副总指挥:副经理
成员:安全员、财务主管、装卸队长、装卸班长、业务员
应急指挥部设在煤场办公室:23533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1)、组织制订并批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组织队伍训练演习;
(3)、保证抢险所需经费并配置必要的物资、设备;
(4)、决定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信号,组织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行动,必要时作出请求有关方面援救的决定。
(5)、向上级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6)、总结事故教训。
三、事故现场的应急措施
副指挥在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初期、公司应急预案启动前,需要完成汇报、实施紧急救护、维护事故现场、维持正常运行等工作,这对后续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具体工作有以下几方面:
(1) 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由安全员指定专人维护事故现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严防二次伤害,同时上报应急处理总指挥。
(2) 副指挥应指派专人引导相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3) 副指挥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利用现场资源,采取可靠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如:火灾扑救可启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触电事故可启用《触电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指定有经验的人员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对受伤害的人员进行救护。
(4)事故现场人员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技能,对受伤人员实施现场救护,如:心肺复苏(人工氧合)、外伤包扎等,同时应迅速联系就近正规医院进行专业救护。
四、相关部门的应急措施
针对人身伤亡事故的特殊性,即人的生命受到伤害,以下相关部门应迅速采取措施:
(1)值班干部在接到报告后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实施救治同时立即向公司应急处理总指挥报告,并应与当地120急救中心联系,请求支援。
(2)安全员及业务员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进入、封锁事故现场,维护事故现场治安,并全面收集事故资料,引导外来救援人员进行抢救工作,协助医务人员抢救伤员。
五、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的实施
应急指挥部在接到人身伤亡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各小组在接到通知后,进入应急状态。根据人身伤亡事故的类别,执行以下处理程序。
(1)现场指挥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维护正常的换装作业,同时根据需要在事故现场设置隔离,并指派人员到现场进行巡视,采取措施,尽快控制起因物、致害物的状态,在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前提下,使其恢复至无害状态,待查。
(2)安全员要封锁事故现场,维护事故现场治安,并全面收集事故资料。
(3)医疗救护组应根据人员伤害情况,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并应正确指导转移受伤人员;救护人员在救治伤员过程中还要做好自我保护。
(4)其他专业组根据现场指挥组的实际需要,及时提供援助。
(5)善后处理组在事故发生后要做好受伤害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及保险索赔工作。
六、及时填写《事故处理整改书》,并上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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