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确定工地潜在的环境事故或紧急情况等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预防射线泄露、高参数蒸汽泄露、剧毒化学品泄露等造成的危害,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工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可能伴随产生的对环境的影响。
2 适应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公司内易燃易爆液(气)体、化学品、作业点或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重大泄露事故以及特殊的气候(如台风、爆雨洪水等)紧急情况。
3 办法
公安科归口管理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在人员集中的场所,火灾、泄露事故的突然降临,会使众多的现场被困人员感到大难临头,惊慌失措,争相逃命,互相拥挤,结果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因此,在火灾、爆炸、泄露等事故发生初期,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疏散被困群众,实行自防自救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泄露等事故,应立即实施《应急准备与响应》,组织人员疏散,公安科负责人员疏散工作,公安科负责人负责组织指挥现场人员的疏散工作。责任部门负责如泄露等的控制,缩小范围,把损失减少到最底限度,要做到分组行动,互相配合。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现场受危胁的人员必须服从现场领导和工作人员组织指挥。当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由公安消防队组织指挥。工作人员应主动向公安消防队汇报情况,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队做好疏散工作。
事故照明小组人员迅速按各自分工需要照明的通道、楼梯及出口地段,启用各种照明设施,照明引导疏散。
内部疏散引导组人员不断用手势或喊话的方式引导,稳定人员情绪,维护秩序。首先利用距着火部位最近的防烟(封闭)楼梯,其次利用未被烟火侵袭的普通楼梯、楼外安全梯或利用疏散阳台、通廊以及其他能够迂回到安全地点的途径,将人流按简捷、合理的疏散路线引导到场外。
外部疏散人员应将已疏散到场外的人员引导至安全不影响处置事故现场的地带。
外部警戒线组防止已疏散出来的人员重新返回危险区域,维护外部秩序,为消防队到场有效处理控制事故创造条件。
救援人员对疏散出来的危重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急救,并及时将重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附件1:处置易燃、可燃液体泄露事故的措施是:
(1) 临时设置现场警戒范围。在泄露量大量时,要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警戒,无关人员不得出入,制止一切点火源。
(2) 绝对禁止与各种明火接触。在易燃、可燃液体物料泄露的范围内首先要绝对禁止使用各种明火。特别是在夜间或视线不清的情况下,不要使用火柴、打火机等进行照明。同时也要注意不要使用刀闸等普通型电器开关。
(3) 注意防止静电的产生。易燃、可燃液体在泄露的过程中,如果流速过快则容易产生静电。为防止急电的发生,可采用堵洞、塞缝和减少内部压力等方法,通过减缓流速或止住泄露来达到防止急电的目的。
(4) 要控制住物料的流向。对于泄露出来的液体,可采用疏导堵截等方法对其进行控制,尽量不使其范围扩大。特别是不要使泄露出来的液体流散到有明火的地方等要害部位。
(5) 尽量避免形成爆炸混合气体。当易燃、可燃物泄露在库房、厂房等有限空间时,要有时打开门、窗进行通风,以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