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省经委、省电力公司关于《山西电网电力供应预警及应急处理预案》精神,保障电力供应紧张时的电力有序供给,保证运城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全社会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最大限度地满足运城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电力的需求。特制定运城电网电力供应预警及应急处理预案。
第二条 本方案根据山西电网电力不足,运城电网变电设备故障以及气候突变、自然灾害等异常情况制定。
第三条 各县(市、区)供电支公司、各大电力用户应根据本方案和自身特点制定相应应急处理执行方案,并报当地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和运城供电分公司核备。在运城电网电力供应预警及应急处理预案启动时,迅速配合执行,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2、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原则
第四条 成立“运城电网电力供应预警及应急处理领导组”(简称“市电力预警应急领导组”),负责电力供应预警及应急处理的指挥协调。主要职能:根据全市电力供应形势,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保证运城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有序供应的重要事项和重要决策。领导组下设“运城电网电力供应预警及应急处理办公室”(简称 “市电力预警应急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电力供应协调、预警应急处理工作,研究决定发布预警,是电力预警应急领导组的日常办事机构。
(1) 领导组
组 长:张建喜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丁志良 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籍小辉 运城供电分公司副经理
王晓林 运城供电分公司副经理
成 员:张剑一 市经委能源交通与电力科科长
赵小明 运城供电分公司用电处主任
韩立红 运城供电分公司调度所主任
(2) 办公室
成员单位:市供电分公司调度运行部门、各供电支公司调度、用电管理部门
工作原则
1、确保电网安全原则。严格遵循“有多少、供多少,缺多少、限多少”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自备电厂调峰用电措施,严格按批准的限电序位和错峰、避峰、轮供方案,科学、合理调度,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