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快速、有效地处置建筑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和突发性事件及气象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保障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绍兴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
2、突发性事件是指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社会安定、稳定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事故、事件和灾害。
3、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和突发性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4、事故:突发性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一次性中毒20人以上重、特大恶性安全事故。
5、灾害:主要有冰雹、暴雨、洪水、台风、干旱、地质灾害、破坏性地震、疫情灾害等。
6、工作原则:一是以人为本,明确职责。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行业监管与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风险防范体系,提高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在建管局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确定各建筑企业相应职责,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三是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协调各级应急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做到发现、报告、处理、控制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情况,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理。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县委、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新昌县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一)局应急指挥部
1、应急指挥部成员
总 指 挥:梁锡三
副总指挥:叶林茂、梁薇萍、梁晓超
成??? 员:黄玉庆、潘敏河、陈国兴、卢旻、陈裕法、张常其
2、局应急指挥部职责
在县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新昌县建筑工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检查、分析、指导安全管理工作。
3、指挥部成员分工
梁锡三局长负责局应急救援工作总协调工作;叶林茂配合局长做好外部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现场协调和指挥工作;梁薇萍配合局长做好内部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应急办公室工作;梁晓超配合局长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应急网络组织协调工作。
(二)局应急办公室
1、局应急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黄玉庆
副主任:潘敏河、陈国兴
成? 员:由局办公室、安监科、建管科相关人员组成。
2、局应急办公室职责
(1)抓好局应急队伍的人员落实和装备配备,不定时地开展应急演练;组织、指导对施工企业和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的教育,抓好上岗培训,做到随时拉得出,用得上;
(2)根据各施工单位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机构通信网络,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风险防范体系,落实建筑工程安全预防和预警工作;
(3)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和协调,及时传达局应急指挥部的指示,严密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应急响应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县府及上级部门的各项指令和要求,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4)调度车辆、配备应急灯等用具;
(5)落实好局和局应急救援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