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保证火灾发生后的及时和响应处理,以便减少可能伴随对环境造成的损失,确保公司的环境健康目标的实施。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办公活动和高速公路沿线各所站。
三、职责
1、公司管理者代表负责主管,人力资源部、综合事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2、各所站指定相应的负责人,成立应急准备小组,建立应急方案。
四、程序:
1、当办公生活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如有人员伤亡,须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通知本单位的值班员,值班员接到电话后立即通知应急小组和义务消防小组。同时,发现人查找原因,根据火势就现场条件采取扑救措施。
2、应急小组须于5分钟内赶至现场,应急小组组长、收费室负责人负责对人员进行疏散,财务室、办公室负责人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转移。义务消防小组取来应急物资,负责扑火。
3、应急小组副组长接迎119、120急救车。
4、120急救车或119急救车到来后,应急小组人员协助医护开展救护疏散,义务消防小组协助消防人员进行人员转移和灭火。
5、成立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2小时内上报公司综合事务部和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