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设置在建筑内的自动化程度相当高的火灾早期探测控制系统。火灾探测器是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核心部件,它是火灾自动探测系统的传感部分,能产生并在现场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或向控制和指示设备发出现场火灾状态信号的装置。因此,可以形象地称火灾探测器为“消防哨兵”,它的工作状态好坏将直接影响整个防灾系统的运行。
目前,各大中建筑及公共场所多已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以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一方面,生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厂商众多,其产品实际质量参差不齐,突出现象是实际使用过程中误报率及故障率较高,售后维护服务不及时或不完善,使已安装的消防设备起不到火灾报警作用;另一方面,部分使用单位的管理人员消防意识淡薄,不重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运用、使用与维护。
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不仅为安装使用等部门提供了一个全国统一的科学合理的技术标准,也为公安消防部门提供了一个正规划管理的技术依据。该规范明确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必须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
本人结合自身实际工作和学习中的体会,对火灾探测器的设置、验收及维护作如下探讨:
一、设置火灾探测器的注意事项
(一)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在对设置的探测器了解其基本原理的情况下,布置时应满足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便于正常运行检查、检验和使用维护,在不便维修、使用的场所(重点部位除外)或不能有效探测火灾的场所(如厕所、浴室等)可不设火灾探测器;
(三)如果对探测器设置位置没有把握,必要时可作模拟试验,最后确定安装位置或考虑其它消防措施;
(四)设置探测器应避免误报,具体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感温探测器不应安装在由于天然或工作热源等原因,周围的温度容易达到探测器引起误报的环境中。因此,在安装时应注意避免探测器直接接受太阳辐射的可能性,应考虑现场可能存在的能够发出热辐射、热空气或热蒸汽的设备,并事先采取预防措施。
2、在空气流动性大的低矮房间中,飞扬的灰尘容易进入感烟探测器中造成假火警。在这种情况下,应对探测器采取附加的保护措施,例如采用适当的屏蔽进行特殊安装。
3、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烟或类似的气溶胶能够导致探测器误动作。因此,应注意不要把感烟探测器安装在可能造成气溶胶集聚的工作场所和设备部位上。
4、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应避免强烈的日光或红外光辐射源作用,安装的发射器和接收器必须固定住,不得松动,同时应避免剧烈振动,在光束轴线上应避开固定遮挡物和流动遮挡物。
5、火焰探测器由于外部的干扰作用,可能引起误报,有必要采取措施,例如安装遮板或护板,保护火焰探测器免受干扰光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