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消防安全职责
1、从事电业工作人员必须按电气有关规章作业、掌握用电防火安全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否则禁止操作。
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责任制,对不符合规定的用电设施,电工有权拒绝安装。
3、安装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电气防火安全要求,不准乱拉乱接电源。不准随便增容,电气设备不准带病运行。
4、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防止由于短路、超负荷、电火花和电弧所引起的火警,火灾事故。
5、加强对电炉、电烫斗、电烙铁、电烘箱,移动电具等电热设备的安全管理。所用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的,电工有权采取断电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领导汇报。
6、熟悉使用消防器材、懂得报警常识,发生火警,立即打“119”火警电话,并积极投入扑救。
电焊、气焊消防安全职责
1、焊接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必须熟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制度,不得违章作业,不准非焊工进行焊接,切割。
2、所有气瓶压力表、安全线、防震、胶圈和安全帽要齐全,气瓶放置牢固,防高温、防暴晒、防沾油污、防震动。
3、乙炔瓶和氧气瓶与焊割地点及时火地点,不少于10米,乙炔与氧气两瓶之间,应不少于5米的安全距离。
4、对装过油类及易燃、易爆等物品,压力管道容器,未经彻底消压清洗和安全处理,不得进行焊、割,严禁在易燃、易爆物附近进行焊割。
5、电焊机上丵电源接头要牢固,绝缘要可靠,导线破观及时更换。安装接地时应注意防止电火花引起火警。
6、操作前首先检查焊接工作地点、清除作业地周围5米以内的任何易燃、易爆物品,焊接工作结束后,彻底清理检查焊渣,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7、在防火重点部位,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场所焊接前必须在动火工作票上签字,经现场监护、安监、消防人员批准后,方可焊接。其它设备动火必须严禁格按电力部门动火工作票制度执行。
8、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焊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