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队长隶属于消防队队长,其职责是: 一、协助队长做好消防队的全面工作。 二、协助队长做好公司灭火专项处置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 三、协助队长做好公司员工的消防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四、做好应急救援和劳动防护器材的检查、管理工作; 五、做好本单位队员的日常管理考核、技术培训工作; 六、做好现场作业管理,确保作业现场施工安全; 七、做好各车间防火检查和督导工作; 八、做好队长交办的其它工作,队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队长的指定代行队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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