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适用于生产运行过程防火、防爆、防毒的管理范围。
2、明确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具体主管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3、明确防火、防爆、防毒的管理组织机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消防)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等)。
4、明确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包括: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及施工验收规范》以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5、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是否有安全联锁装置。
6、在有可燃气体可能泄露扩散的地方是否有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7、在有可能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装置等设备。
8、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对散发出有害物质的区域应加强排毒,采用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
9、明确防火、防爆、防毒管理的要求(设备维护、定期检修、设备良好率、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等)。
10、明确生产现场危险化学品原料、中间体及成品存放的要求(数量、位置、存放期限、存放条件等)。
11、明确建立防火、防爆、防毒的培训要求。
12、明确防火、防爆、防毒的检查要求。
13、明确防火、防爆在作业场所的“十大禁令”。
14、明确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毒品泄露的情况下,应急救援方法及事故处理程序。
15、明确救援器材的放置地点,器材种类的要求,使用方法。
16、明确救援器材设施的维护保养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