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科长职责
1、根据公司规定的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全面负责,并保证分工明确,使各项职责落实到具体管理岗位。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条例、规定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组织起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4、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经批准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5、定期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及本部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工作,按时向主管经理汇报工作。
6、负责组织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7、主持部门内的日常工作,研究总结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总结、交流和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9、负责组织进行对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外部关系。
10、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和鉴定劳动保护用品。
11、负责本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和其他安全教育工作。
二、项目经理职责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者,对所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购置安全防护用品等负总的责任。
2、主持审查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呈报批准后负责组织贯彻实施。
3、组织每周的安全环保会议,研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积极组织整改。
4、每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5、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定期对本项目的职工,特别是施工队长、班组长,进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教育。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经验,开展文明施工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奖惩。注意职工的思想动态,制止违章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时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和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7、组织项目部及时整改安检部门提出的事故隐患。
8、组织有关人员搞好安全、环境管理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等管理工作。
9、禁止使用童工,做好对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遵守公司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