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上级部门的安全规定,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和工程局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3、负责审定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负责按照规定提取安全投入资金,并审批安全资金的使用计划;
4、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督促设备管理部门开展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项目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业务指导和监督,认真组织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及其他各项安全专题活动;
6、负责对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检验等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7、负责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并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8、负责项目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9、负责监督安全管理部门的资料报送工作,并进行审查签字;
10、组织、参与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落实对项目部相关人员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
11、协助管理者代表建立、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并在项目部有效运行、持续改进;
12、全面监督项目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加项目领导班子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要求和措施,保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贯彻落实;
13、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场所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队,具有督促整改、越级上报和下令停工的权力;
14、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具有监督权;
15、从安全生产的角度,对项目部所属科队、班组的考核、奖惩、人事任免、岗位调整具有建议权和否决权;
16、对违规违章事件或人员的处理、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具有知情权、参与权和否决权。涉及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时,具有向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的建议权;
17、在评选安全生产优秀管理人员时具有推荐和否决权;
18、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具有建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