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并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
(4)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7)向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