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公司安委会的会议精神,切实将安委会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管理的发展水平,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目标,特制定该实施细则:
第二条 检查分组情况
1、安全组 组长:安全环保部长
2、生产组 组长:生产副总
3、机电组 组长:机电副总
4、文明卫生组 组长:党群口负责人
5、危险源组 组长:安全环保部副部长
第三条 组织工作
1、 “旬检月评”工作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
2、 每旬的第一个周三为检查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每月三次检查分四个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3、 各组三次检查的覆盖面必须达100%。
4、 每次检查之后,各组长负责填写《隐患排查表》,并予以打分或扣款(按公司绩效考核标准),排查表一式三份(自留一份)次日交安全环保部汇总。
5、 安全环保部汇总后按车间、按分管原则及时找各级领导签字,提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间,由安全环保部在周五安办会予以通报并按“三定”时间予以复查。
6、 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不仅要检查出新问题,同时对上次检查的安全隐患问题予以复查、督促,重复隐患要加倍处罚。
7、 月末,由安全环保部将三次检查情况汇总,按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评分,作为安全绩效考核奖励排名的主要依据。
8、 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由安全环保部向车间下达《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三定”通知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车间要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告安全环保部,否则,到期完不成整改任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条 几点要求:
1、参加“旬检月评”人员,各组长要认真组织,要求参检人员对检查区域、查隐患的条数、内容都要落实到人员,检查补助按照检查人的签字予以发放,不检查不得补助。
2、参加“旬检月评”人员,每次必须检查出一条以上的隐患,否则视为未参加检查,不得补助。
3、对检查人实行检查人与检查区域事故联责追究制度。
4、如果各组的组长出差或外出,由副组长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