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计划发展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制定项目前期开发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
(二)参加项目前期开发安全工作会议。
(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
第二条 计划发展部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把安全工作的任务和要求逐项落实责任,明确每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制度、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落实。
(三)经常深入前期工作生产现场,了解现场的生产情况和安全状况,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立即纠正。
(四)组织公司前期发展等相关会议时,把安全生产状况列为重要内容,总结安全工作经验、分析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条 计划发展部副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主任做好部门管理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制度、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落实。
(三)经常深入前期工作生产现场,了解现场的生产情况和安全状况,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立即纠正。
(四)对前期工作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劳保用品、工器具等应按计划及时组织供应,并对所供物资的质量负责。
第四条 计划发展部前期专责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主任、副主任做好部门管理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在本员工作中认真遵守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违章违纪行为。
(三)在从事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中,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除保证自身的安全,还要为实现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尽职尽责。保证本岗位工作环境、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整洁,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