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中,必须贯彻劳动保护工作方针。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正确处理好“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要求把系统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和职业危害消灭的萌芽状态,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 对电力设备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包括:电力建设绝缘有无破损,绝缘电阻是否合格,设备裸露带电部分是否有防护,保护接零或接地是否正确、可靠,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手提式灯和局部照明灯是否安全用电,安全用具和电灭火器材是否齐全,电器连接是否完好等。
3、 必须遵守安全用电要求:
(1)不是电工不能拆装电器设备;
(2)损坏的电器设备应请电工及时修复;
(3)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应有有效接地线;
(4)移动电具要用三眼(四眼)插座,要用三芯(四芯)坚韧橡皮线
或塑料护套线,室外移动性闸刀开关盒插座等要装在安全电箱内;
(5)手提行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电压,超市的地方不超过12V;
(6)各种临时用线必须限时拆除,不能私自乱接;
(7)注意使电器设备在额定容量范围内使用;
(8)电器设备要有适当的防护装置或警告牌;
(9)要遵守安全用电操作规程,特别是遵守保养和检修电器的工作票 制度,以及操作时使用必要的绝缘用具;
(10)要经常进行安全活动,学习安全用电知识。如果由于防范不足,发现有人触电,则首要的是尽快使触电人尽快脱离电源。当触电人脱离电源后应迅速根据居停情况做对症救治,同时向医务部门呼救。
4、 由于设备损坏或违章操作会造成线路短路,导线或设备过负荷,使局部接触电阻过大,从而产生大量热量,引起火灾。当发生电气火灾时,水处理设备操作人员应首先应切断电源,用于粉灭火器对准火源根部灭火,不能站的太远,但应站在上风向。
5、 必须遵守井下作业要求:
(1)作业时主管队长或主管领导需在场指挥,作业人员没有得到主管队长批准的情况下不得私自下井。
(2)作业人员在没有探明作业现场是否安全的情况下,须综合分析当时情况,主管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3)作业人员在下井之前必须首先打开井盖,放出有害气体后,(放弃时间约30-60分钟)经仪器检测达到规定安全范围,方可下井作业。
(4)下井作业之前,首先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及防毒面具,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下井作业。
(5)下井之前先检查所用照明设备是否安全、可靠,早确保安全情况下方可下井做到万无一失。
(6)井下作业人员在井下作业时,井上必须留2人或2人以上,井上所留人员不得擅自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