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理依据及控制重点:
监理安全控制工作主要是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作业环境的防护工作,其具体工作有: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考核、经济承包合同或协议中安全生产指标、各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员设置;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查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其实施;核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种类和编审手续,安全措施合理科学性;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定期检查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的涉及面、针对性及履行签字手续情况;检查承包商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记录、整改情况:检查承包商安全教育制度,新工人三级教育和变换工程教育的内容、时间等;检查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复验时间、单位名称);对不安全因素,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7、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8、不定期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9、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施工,发现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
二、安全施工监理的工作内容
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检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图;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要素、职能分配表;检查施工单位项目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施工单位保证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表。
2、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该文件包括: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程序文件、施工安全各项目管理制度、经济承包责任制;要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在内的保证措施、支持性文件、内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核记录,检查施工单位内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核记录;
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设施,保证安全所需的材料、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到位;
4、强化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施工安全管理;
5、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及动火审批。检查交底及动火审批目录、记录说明。检查总包对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对作业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交底: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检查动火许可证、模板拆除申请表,检查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
6、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施工的内部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检查记录表、脚手架搭设验收单、特殊类脚手架搭设验收单、模板支撑系统验收单、井架与龙门架搭设验收单、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单、落地操作平台搭设验收单、悬挂式钢平台验收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单、接地电阻测验记录、移动手持电动工具定期绝缘电阻测验记录、电工巡视维修工作记录卡、施工机具验收单:并对安全检查进行记录;
7、检查施工单位事故隐患控制;检查事故隐患控制记录:事故隐患处理表、违章处理登记表、事故月报表;
8、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检查安全教育和培训目录及记录说明;新进施工现场的各类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9、检查施工单位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汇总表,提醒施工单位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节前后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10、抽查施工单位班前安全活动、周讲评记录。检查施工单位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册,持证人员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