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10 年以来,我们国家在执行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下,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可以说是大干快上,建筑业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繁忙景象。在此背景下,建筑施工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手工作业情况下向机械化作业程度上也提高了很多,典型之一就是目前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在建筑施工中的普遍被使用以前低矮的建筑还可以用肩挑背打来完成,现在放眼一望到处在建的高楼大厦无不在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如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塔吊等来完成大量的垂直甚至水平运输。
建筑起重机械的广泛使用无疑大大提高了建筑行业的施工水平,但问题是建筑起重机械在被大量地使用的同时,也最频繁地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了许多安全事故。日前,全国每年起重事故死亡人数占事故总死亡人数的比重较大,在工业城市中起重事故死亡人数占全产业死亡人数7 %一15 % ,有的地方和部门高达20 %。在发生事故较多的特殊工种中,起重作业事故的次数占34 . 7 % ,事故死亡人数占19 . 53 %。2007 年全国建筑施工发生重大事故两起共计死亡21 人,其中无锡市崇安区银仁一御墅花园工程发生一起SCD200 / 200 型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造成11 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50 %强;2007 年因起重伤害造成的较大事故有6 起,高居当年全国建筑施较大事故类型分析排行榜第二位。而湖北省自2007 年9 月30 日至今发生的四起较大施工事故中,就有两起与起市机械的使用管理有关。这些因使用建筑起重机械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数量多,损失大,影响恶劣,因此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应引起高度的重视。
分析围绕建筑起市机械事故多发频发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三条:一是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服务不到位;二是有些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三是部分操作工人及管理干部素质差、技术水平低、责任心不强:所以笔者认为要搞好建筑起市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防lf -事故的发生,首先政府相关部门要拿出强有力的举措,做到监管得力,服务到位;其次企业要建立健全对起重机械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另外企业还应加强员工责任心的教育和操作工人技术培训,让操作工真正做到“三好四会”(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2 政府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应采取的措施和提供的服务
政府相关部门应该从起市机械的生产制造、销售、租赁、安装、拆除、检测、使用、监理监督上在资质管理、市场准入等方面采取措施,尽量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① 对原材料把关不严,甚至使用劣质钢材进行加工制造;或企业质保体系不健全,致使生产制造的起重机械塔身、臂架等主要钢结构焊接质量较差;机械或电气系统设计有缺陷;销售拼装改装的机械等生产制造销售企业,应加强管理整治,严重的应吊销其建筑施工起秉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踢出市场,在设备本身的质量安全上从源头采取措施控制。
② 对不能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自检合格证明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设备租赁企业;出租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没有完全技术档案资料、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起重机械的企业;技术力量薄弱、设备维护保养能力差、自身管理水平低下的机械设备租赁企业,应加强管理整治,严重的应将其踢出市场:
③ 起重机械设备的安拆、使用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企业应加强管理整治,严重的应降低或限制其资质直至将其踢出市场:
④ 总承包单位或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无证私自组织自行安装拆除起重机械设备应严加监管整治二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未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的企业应严加监管整治。
⑤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好后,接受邀请进行检测验收的有关机构应尽早为邀请单位提供检测服务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进入市场,不能垄断检测业务,以提高服务质量。
⑥ 监理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选取、安装、拆卸、使用、维护、保养等不进行监督检查的,应加以管治。
⑦ 政府有关部门对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有资质的市场准人或无资质的市场不准人的生产制造、销售、租赁、安装、拆除、检测、使用、监理等单位;有关起市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信息、起重机械注册登记和使用登记等信息应及时公布并方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