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项目各方职责
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对总承包商选择分包均没有干涉权,也不与分包单位存在利益关系,分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和结果只对总承包商负责,应按此原则确定各方责任。
2、分包商选择和控制
分包商选择是对分包商进行安全管理的源头,重点要做好分包商选择、招投标控制和合同签订管理三方面的工作。应通过对供方履约能力、信誉和业绩的考察,选择在安全管理方面水平高的供方录入合格供方数据库,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分包商选择的优先对象。尤其要关注项目经理在招标投标控制时,发布施工分包招标文件时就明确安全管理要求和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报价要求;评标时考察施工安全措施是否合理、有针对性,并验证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报价,确保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签订时,则应根据分包商投标文件的承诺,在签订施工分包合同时将承发包双方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及安全管理奖罚办法等作为合同附件一并签署,使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管理有据可依。
3、安全管理计划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安全管理计划是指导开展项目实施阶段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在合同签订和项目组织机构确定之后由安全经理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安全管理目标、依据、组织机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应急预案,等等。
在考虑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时,作为工程总承包商,更多的应是从监督管理分包商按照合同和法规要求实施工程的角度进行危险源识别,并进行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制定系列措施充分调动和发挥分包商自身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编制应急预案时,应针对项目需要总承包商综合协调的重大危险源和紧急情况制订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和人员职责,落实应急资源配备,制订应急救援措施。重点是在安全事故发生时,工程总承包商如何启动相关分包商的应急预案,并协调其他分包商的应急资源和行动。
4、实施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
项目实施和调试过程的安全管理应严格按照制订的安全管理计划执行,此阶段工程总承包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应放在调动和发挥施工分包商自身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上,以监督和管理为主,采用主动式和被动式相结合的控制措施实施安全管理,动态控制分包商施工过程安全,及时消除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风险,以实现项目安全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