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现应先清大宗物品、材料,后清散碎物品和垃圾。清理的大宗物品、材料及散碎物品和垃圾等,应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堆放应符合附件的规定。
清理垃圾、废料时应使用编织袋、箩筐等容器装运;在高处清理的大宗物品、材料,应使用溜槽滑送至地面或使用垂直运输设备运送至地面,禁止由高处往下倾倒、抛掷。
清理的垃圾、杂草等杂物不得在工地焚烧,以免造成火灾和大气污染。
砍伐树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伐树前,应将周围有碍砍伐作业的灌木和藤条砍除,并选好安全躲避的退路。
2 伐树范围内应布置警戒,非工作人员不得逗留、接近,倒树时应将被砍树木向预定方向倾倒。
3 大风、大雾和雨天不得进行伐树作业。
在清除於泥时,应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先排除积水,后清除淤泥。
在高处清理时,作业人员不准站在墙面上或建筑物的边沿,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夜间清理作业必须由电工安装照明灯具,保证有足够和安全的照明,方可进行夜间清理作业。
附件:
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等的堆放,必须按照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放置。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并设置标志牌,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否则,应有防倾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