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具体地说,它涉及的系统是一个人一机一环境系统,所研究的问题,是一个人一机一环境系统工程学的问题。根据对各类安全事故的研究表明:由于管理的薄弱及人的失误所造成的事故占事故发生率的首位。如何能从根本上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呢?贯彻《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DGJ08—903—2003)是健全我们企业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有效途径。
结合笔者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就安保体系与生产、安保体系与效益等六个方面的关系,谈几点肤浅的看法。
1生产的关系
在安保体系与生产的关系上,企业管理人员,尤其是部分项目领导者将它们对立起来,视为一对矛盾,这种认识是错误的,片面的。安全与生产之所以不是一对矛盾,就是因为它们根本不是对立着的双方,安全与生产是相互依存关系,安全是伴随着生产而言的,没有生产句无所谓安全。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不安全就不能生产。人们常说:“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就是这个道理。我们必须坚持唯物辨证法,用对立统一的观点来观察、分析事物和现象,既要承认安全与生产存在着本质的必然联系,又要承认安全与生产之间存在着区别。要正确理解与掌握安全与生产的辨证关系,反对形而上学只见局部、不见整体,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把安全与生产完全割裂开来的片面的孤立的观点。特别是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必须克服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错误思想,树立“一切为安全工作让路,一切为安全工作服务”的观念,坚持安全为天,安全至上,把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到实处,落实到施工生产的全方位、全过程,从而保证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
2体系与效益的关系
就建筑施工企业工作而言,经济效益是中心,这是企业全部工作的目的和归宿。但在具体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不安全不能生产。建筑业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企业的效益主要来自于施工生产,如果没有安全保证,完成施工就是一句空话。事实上,一个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如何,势必会影响企业的效益,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甚至造成伤亡,总要或多或少造成经济损失,还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去处理。这本身就是直接的经济效益上的损失。此外,由于伤亡事故的影响,职工人心不稳,出勤难以保证,施工难以进行,这又是无法估量的损失。由此可见,安全生产至关重要,它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但是也应看到,安全毕竟不等于效益,安全上去了,并不等于经济效益就能提高。由于笔者所在的国有建筑企业多年在计划经济模式下运行,企业效益较低,亏损严重,因而还必须深化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降低生产成本,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事实证明效益与安全是建筑施工企业的两项根本性任务,企业领导必须坚持两手抓,要以安全保效益,以效益促安全,不能顾此失彼,也不能厚此薄彼,摆不正两者之间的关系,效益一时上去了,安全出了问题,也会前功尽弃,只抓安全,不抓效益提高,企业没有经济实力,安全也不会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