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和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建筑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也是高危产业,建筑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我国建筑安全事故频发,建筑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安全管理从制度、理念、评估方法手段、市场调节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法律法规需要进 步完善
白建国以来.我国非常重视建筑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的制定工作,相继颁布并实施的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约280多项,内容较为全面、广泛,主要包括安全卫生类、培训考核类、防护用品类、特种设备类、伤亡事故类等,在安全生产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随着社会发展,建筑科技日新月异,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已暴露出了不少缺陷和问题,这些缺陷和问题如不及时纠正,将会给我国建筑安全生产带来严重后患。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存在一些不足,如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法律法规存在交叉和重复的问题,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法律法规执行僵硬等。所以,我国建筑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
2.监管力度不够
我国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不够。首先,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执法人员力量不足,不能满足全国建筑市场安全生产需要。其次,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流于形式,停留在突击性的安全大检查上,缺少日常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没有采取随机抽查、巡查的安全检查方式,注重施工过程实体安全检查,忽视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的检查。再次.建筑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对于查出的安全问题,没有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理,甚至没有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最终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还有,建筑安全事故存在漏报、蹒报、不报现象,安全事故记录缺乏真实性,给国家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带来很大困难。另外,群众监督意识淡漠、力度不足。群众监督是保证国家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应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力量,广泛开展群众监督宣传教育,加强群众监督力度。
3.企业安全管理混乱
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普遍存在。多数建筑企业出于经济效益考虑,忽视安全管理,如安全投入少.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够重视,安全防护用品、设施、措施不到位,蛮干、乱干、抢工期等。一些企业“以罚代管”、“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只关注成本、进度、质量三大目标的实现,有时为了达到这些目标而牺牲安全管理。一些企业领导把主要精力都放在找关系、找路子、跑业务方面,只重视生产经营工作,对企业安全管理不闻不问。甚至有的领导还有“施工现场不出安全事故是不可能的,死人是倒霉,安全管的再好也不能避免不死人”的思想,片面强调客观原因,开脱自己的主观原因和责任。一些施工企业为了节约成本,随意消减用于安全生产的支出,安全防护装备落后、配备不足,甚至减少或不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4.人员素质不高
建筑业门槛低,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施工工人绝大部分是农村劳动力,没有经过正规培训,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低下。据统计,全国建筑从业人员超过4000万,约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5%.其中大约有2500万是农民工。这些农民工由于没有经过正规职业培训和严格安全教育,安全知识缺乏,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操作、野蛮施工等现象频发.加之企业管理力度不足,他们往往成为安全事故的肇事者和受害者。另外,建筑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还相当缺乏,专门从事、学习、研究安全管理的专职人员更是少之又少。在整个建筑从业人员当中.仅有5_3%的技术人员,4.9%的管理人员,而且其中有些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不足,技术水平低下,管人能力不强,不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与人才缺乏有很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