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明确各部门在安全施工措施中的职责,层层把关,使安全施工措施严细、可操作并得到严格执行。
2、 职责
2.1、 项目部计划科
2.1.1负责组织相关专业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1.2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等下达、同等考核。
2.2、技术项目部科
2.2.1、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参与审批;
2.2.2、参加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审查。
2.3、项目部安监科
2.3.1、负责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汇总;
2.3.2、负责按规定对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批;
2.3.3、负责参与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
2.3.4、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措施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情况。
2.4、施工工程处
2.4.1、负责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写;
2.4.2、负责按规定填报安全施工作业票;
2.4.3、负责审批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交底和执行;
2.4.4、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批、执行。
3、具体操作程序
3.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1.1、年末项目部计划科组织各工程处编写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1.2、项目部安监科负责汇总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1.3、项目部计划科、技术科和安监科对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进行审批后报有关领导审批;
3.1.4、计划科将批准后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等下达到工程处;
3.1.5、工程处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和按期完成;
3.1.6、项目部安监科负责对计划的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比。
3.2、安全施工措施:
3.2.1、工程处在开工前组织编制安全施工措施;
3.2.2、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由工程处专责工程师审批;
3.3.3、一般施工项目外的安全施工措施由项目部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
3.3.4、工程处负责开工时按批准后的安全施工措施进行交底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3.3.5、项目部安监科负责对对工程处执行安全施工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