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理目的
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地针对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孙玉章任组长,魏学敏、马高峰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二楼会议室。
三、专项治理重点
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并履行职责情况;
2、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情况;
3、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塔吊、施工电梯等)进场备案、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安全检测检验和使用情况;
4、脚手架、高处作业、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审核和实施落实情况;
5、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按照《》的要求,临时活动房搭设及验收使用情况;
6、临时设施搭设、临时用电及验收使用情况;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特别是施工作业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的隐患排查的情况。
7、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四、实施步骤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
4月1日-5日,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把专项治理目的、要求传达到每个工程项目,每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通过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专项治理的有利契机,开展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充分发挥全体施工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施工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于施工安全排查隐患和整治。各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制定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企业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全面排查各种施工安全隐患。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为工作主线,以现场施工项目为中心,以贯彻落实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执法检查:
5日-10日,按照市建管站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九项内容和结合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骨干力量对每个在建工程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重点突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档案、整改落实记录等的闭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立即整改,同时要对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从源头解决的方法和办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特点和规律,确保施工安全。
( 三)总结提高,“回头看”再检查
10日-15日,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力抓落实。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要把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由企业负责人为首的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把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落实到每个责任人。
2.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治理重点,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层层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三定”原则,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做到“每个施工现场不放过,每个事故隐患不放过”。
3.广泛宣传,群防群治。要通过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宣传与安全教育并举,充分调动施工作业人员的积极性,发挥每位人员安全生产的主观能动性,鼓励施工作业人员参于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公布举报电话,对隐患事故举报人进行奖励,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全面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4.奖惩并举,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以自查整改为主,对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较好的企业和项目经理、总监给予通报表扬,对治理工作较差的企业和项目经理、安全员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