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 2) 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 3) 污水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水水质检测,提供相应的污水检测报告。 4) 保护地下水环境。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在缺水地区或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的地区,基坑降水尽可能少地抽取地下水;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m3时,应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 5) 对于化学品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应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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