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根据安全生产法员工享有以下五项权利:
1、员工享有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如果因为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工人,除了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还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的要求。
2、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建筑行业有毒有害物质很多,还有一些工种工序都有发生伤亡的可能。但是这种危害不是不可以克服的。我们作尊龙官网入口为企业方会如实地将这些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告诉大家,避免事故的发生。大家对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也要主动向领导、安全员、班组长等相关人员了解。
3、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
所谓批评检控权就是说大家对安全管理中的问题,有权利批评;有权利检举;有权利控告。
4、拒绝违章指挥,拒绝强令冒险作业权
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在作业过程中有可能会突然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这时候如果不停止作业或者撤离作业场所,就会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因此员工发现这种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义务:
1、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的义务
我们的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对员工进行监督检查,大家必须接受并服从,这是基本的要求。如果违反规定,轻则受到批评教育,重则会受到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还要受到刑事处罚。
2、佩带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义务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我们大家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种装备,只有正确佩戴和使用,才能真正起到防护的作用。如果不会使用,就应该及时找安全员给与指导和帮助。
3、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生产活动是否安全可靠,所以我们在给大家进行培训教育的时候大家应当自觉地、积极地参加。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在施工现场的生产活动中,因为产生动态变化,施工周期转化快,所以多处产生安全隐患,今天是护栏明天就可能变成了一堵墙。有的时候工作中防护措施会影响工作,需要暂时挪开。那么工作完成后就应该及时恢复到安全的状态。因此大家在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的因素时候,必须及时向班组长安全员或安全管理部门汇报,从而防止和减少事故。大家要清楚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享受权利就必须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