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器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5天,超过15天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保存期一年。
2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3用电程序
(一)本公司以外的单位需临时用电办理程序
1、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提前1-3天编制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 用电负荷的大小及性质。
⑵ 供电时间、地点。
⑶ 保证安全的管理措施。
⑷ 电器安全负责人及专职持证电工。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计划,包括绘制用电设备布置简图,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器防火措施。
3、临时用电单位持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动火作业票、电工作业操作证等到公司电仪车间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电仪车间将根据公司用电计划,与用电单位一同对现场进行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后,由用电单位按规定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
4、临时用电申请表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电仪车间发放“临时用电许可证”,确定临时用电电源搭接点,搭接临时用电和取送电工作,所需材料全部由用电单位自行提供。
5、公司提供的电源搭接点原则上不得超出施工界定区域120米内的范围。
6、临时用电许可证一式三份,一份存电仪车间,一份存用电区域管理单位,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
7、用电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负荷,必须重新提出用电申请。
(二)公司各部门需临时用电,持相关材料到公司电仪车间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4用电管理
(一)外来施工单位用电必须制定有关安全用电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并配备有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具有相应资质的专门人员,负责用电设施设备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保用品,并检查电器设备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三)外来施工单位用电设备停用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外来施工单位负责保护好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四)施工现场搬迁和移动设备必须经专职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非公司电仪车间电工作业人员严禁在电源搭接点接线和拆线,否则不予供电。
(五)施工现场的移动电器设备必须装漏电保护器,否则不准使用。
(六)外来施工单位应制定详实的安全用电自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电仪车间负责日常巡回检查,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用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以整改单形式限期要求整改。
(七)外来施工单位要确保用电设备的完好,防火防爆区均应使用防爆型电器设备,操作上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若因设备故障或违章操作造成电器事故,影响公司安全供电,从而影响公司安全生产的,用电单位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向公司缴纳安全违约金1000元。外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擅自在公司临时电源搭接点搭接或拆除用电线路的人员,取消在公司的作业资格,施工单位向公司缴纳安全违约金5000元,造成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八)工作边界:公司电仪车间负责临时用电电源搭接点搭接及计量管理等,用电单位电工负责电源搭接点后线路及施工现场电源、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等。
5在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挂牌并做好安全措施。
6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电源插座的电源开关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7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8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严禁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9临时用电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器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设施安装应执行电器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临时用电线路和电器设备的设计与选型应满足所在爆炸危险区域的分类要求。
10用电单位应经常进行巡回检查,确保临时供用电设施完好。公司电仪车间在一个班次内至少派员巡回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紧急停电处理,同时通知相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