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之规定,在井下主要硐室、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为确保井下施工安全,特编制本措施如下:
一、 施工时间:2012年3月12日 时至 时
二、施工地点:1605工作面
三、施工内容:烧 焊
四、参加施工人员:安监员、瓦斯员、烧焊工一人及相关施工单位工作人员。
五、施工负责人:
(一)、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指定安全检查员和施工负责人在现场检查和督导,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现场周围10m范围内应彻底清扫浮煤、渣及其它易燃物,在周围洒水防火,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
2、在工作地点,必须有专用灭火软水管,并保证水流正常充足,长度足够。其它工作地点首先检查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工作人员事前要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且工作前要认真对其检查是否可靠,工作时首先在烧焊处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及时汇报调度部门,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烧焊的工作现场必须备有2只干粉灭火器,2把防火掀及不少于0.2m3的防火沙,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时,必须处理好后方可施工。
4、施工过程中,对现场的瓦斯浓度要在烧焊前、烧焊中和烧焊后进行不断地检查,当瓦斯浓度超过0.5%或遇到停风时,必须立即停止气割、烧焊工作,并切断电源,熄灭火种,待恢复检查无误后方可施工。
5、所使用的电焊机应有专职电工拆电源,烧焊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措施操作。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要可靠接地,电焊机电源侧应有绝缘保护。工作中移动电焊机时,应先停电。
6、烧焊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措施施工,持证上岗,防护用品穿戴齐全。电焊钳带电时严禁乱扔乱放。
7、施工时,必须首先检查顶板和两帮的支护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处理好以后方可施工。
8、施工过程中,要顾及周围情况,要将巷道两帮前后20m范围内的电缆用铁皮或水泥盖板保护好,对易燃易伤物品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严禁损伤。
9、施工过程中,所以施工人员必须听从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严禁随意行动,施工中工序穿插要适当,各工作人员要相互配合,严禁其他人员从施工地点通过。
10、烧焊施工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洒水,将烧焊中落到地面的焊渣进行清理,并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直至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现场。
11、整个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员及施工负责人要严把安全关,各施工人员要各负其责,确保安全施工,施工负责人必须由施工队分管领导担任。
12、技术要求:电焊机型号:BX -315型,使用普通焊条,电焊时电弧要稳定,焊接处不得有沙眼或气泡等缺陷。
13、本措施经领导审批后,在施工前,施工负责人组织所以参加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本措施,并作好签字记录,在施工中要严格按措施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