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概况
由于矿井生产能力的提升,原有巷道断面已无法满足现有的运输,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轨道大巷进行起底作业,为确保施工安全,特编制本措施,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措施进行施工。
二、 施工方案
在原有巷道的基础上,起底高度最高处为600mm,采用风镐、手稿进行落地,起底遇到坚硬岩层无法用风镐、手稿完成时采用放震动炮的方式进行起底。起底后巷道两帮需重新进行补砌支护,补砌必须分段进行,每段长度不得1.5米底板需进行硬化并浇注水沟,硬化厚度为200mm,水沟壁厚150mm,硬化后确保巷道净高度不小3200mm。起底施工时,采用人工装载,矿车运送井下5T防爆运料车运输的施工方式进行施工。
三、 技术要求
1、对原支护方式为料石砌碹的,起底后要及时掏窝补砌。掏窝时要分段进行,不得在一碹上同时进行,掏窝长度不得超过1米,掏窝后要及时补砌,补砌厚度不的小于500mm,壁后要充填饱满密实,不得有空帮现象。
2、对原支护方式为锚网喷支护方式的,起底后的巷道两帮要进行锚网支护,锚杆采用Ⅱ级螺纹钢筋,规格为:Ф=16mm,L=1500mm,锚杆间排距为900×900mm。锚杆托盘为Q235钢加工,规格为100×100×5mm,。每根锚杆采用K2335型 及Z2335型树脂药卷各1卷;金属网采用Ф4mm冷拔丝网加工而成,网格为100×100mm,网子规格为1000×2000mm,搭接宽度为100mm,网子连接采用Ф14#铁丝绑扎,每300mm绑扎一道,单丝双扣。最下面一排锚杆距底板距离不得超过500mm,否则需重新加打一排锚杆。
3、浇注水沟及铺底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并添加BR-3型防水剂,加入量为水泥用量的10%。抗渗等级不低于S8。
四、安全技术措施
(一)爆破安全措施
1、施工前,由工程技术人员传达措施,施工人员必需认真学习并签字,牢记安全注意事项及工程参数,并严格按照措施进行施工。
2、防止放炮伤人,执行好爆破警戒制度,确保爆破安全。每次放炮必须在所有可以进入放炮地点的入口设专人警戒,每处警戒地点要同时派出两人进行撤人堵人,警戒位置距爆破地点直巷不小于120m,弯道不小于75m,并有掩体。每个警戒点由两人负责,警戒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首先撤出爆破地点内所有人员,设好警戒牌、栏杆或拉绳,完成以上工作后一人通知放炮,一人继续留守警戒直至爆破结束。放炮完毕后要安排专人通知警戒人员撤岗,警戒人员接到通知后方可撤岗。爆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等制度。
3、放震动炮时,要按照浅打眼、少装药、放小炮的施工方式进行施工。
4、需放震动炮的区域,炮眼于地板均匀布置,每个炮眼装药量不得超过一个炮头,炮眼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6m,每次起底长度不得超过5m。
5、每次放炮前,必须对爆破地点附近的电气设备、电缆及风水管路进行保护,可用旧皮带和木板挂到巷帮处护住电缆及风水管路,可移动的电气设备要移出爆破地点,不可移动的电气设备要用木板搭设临时掩体,防止爆破打坏。
6、起底施工时必须按照腰线进行施工,控制好底板尺寸,杜绝超挖欠挖现象。
7、起底后的巷道两帮要及时补打锚杆加强支护,发现缺少锚杆的部位要及时补打。
8、施工时,施工地点前后20m要设施工警戒,防止车辆通过。车辆如需通过时,必须由施工人员同意后方可通过。
(二) 运输安全措施
1、在启动绞车前,首先要测试声光信号装置是否运行正常和灵活,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2、启动绞车前,绞车工认真对绞车各部件及液压系统、刹车系统、深度指示系统等进行认真的检查,保证绞车各部件、各系统正常运行、灵活运行。
3、在物料及矿车等下放前,首先要捆绑好设备等物件,保证在井筒内运输过程中,不滑落和蹭井壁,不超出矿车和平板车两侧,连接销锁死,为了防止跳销,将销头铁环用铁丝和钢丝绳连接,以阻止发生跳销坠车事故。
4、推车工连接好矿车后,信号工要对矿车与钢丝绳的连接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包括物料的捆绑等情况,发现未达到要求的,决不打铃下放物料,决不容许他人开启挡车器。
5、 重车提升上来后,立即下放井口挡车拦,空车下放超过下井通道时,立即下放下井通道口挡车拦;在重车提升距离挡车拦20-30米时,迅速的打开两道挡车拦。一定要坚持使用挡车拦,各班领导和矿长必须监督挡车拦的正常使用情况,发现不按要求使用挡车拦的信号工,进行严厉的处罚。
6、井上下信号把钩工在下放和提升物料时,一定要听清信号指示,发出正确的信号。
7、井口挡车器要使用得当,做到不连接好矿车和钢丝绳,不开挡车器;不连接好矿车和钢丝绳,不开启挡车拦,严于职守,非信号把钩工不得私自开启挡车拦和打信号。非信号把钩工无权下达提升和下放的命令。
五、避灾路线
避火灾、水灾路线:工作面→轨道大巷→井底车场→斜井→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