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做好我市城市公共交通重大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和应对可能发生的城市公交安全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保障群众山行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l、城市公交重人事故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长效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
2、城市公交工作要以保障城市公共安全为首要目标,积极开展城市公交系统重大事故预工作,确保城市公交午辆的安全运行。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找公司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城市三分之一以上公交午辆无法正常运营24小时以上;或发生一次性死亡lO人及10人以上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对于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重大事故,按照本预案规定的时间、格式和内容,及时上报市建没局。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1)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风、雨、雪等自然灾害导致公交客运车辆无法正常运营;
(2)城市公交系统营运车辆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3)城市公交企业出现大面积停运;
(4)调度、自动控制、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爆发传染性疾病;
(5)战争、恐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