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快速、有效地处置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和突发性气象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绍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1、适用于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突发性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适用于已建成房屋建筑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对周边生产活动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质量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明确职责。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政府监管与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质量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尽可能避免或减少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2、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在局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级的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确定各建筑企业相应职责,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3、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协调各级应急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发现、报告、处理、控制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情况,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理。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绍兴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一)局应急指挥部
1、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方培根
副总指挥:周水根、张煜、潘培富、傅俊明
成员:董学强、徐满君、高达海、杨国安、吴国范、王建平、黄雄、张文灿、韩文广、杨炳富
2、局应急指挥部职责
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和省建设厅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绍兴市建筑工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检查、分析、指导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3、指挥部成员分工
方培根局长负责局应急救援总协调工作;周水根副局长配合局长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应急办;傅俊明调研员协助周水根副局长做好组织协调;张煜副局长配合局长做好应急专家组工作和现场协调工作,负责应急专家组;潘培富副局长配合局长做好现场协调工作,负责现场指挥组。
(二)局应急办公室
1、局应急办公室组成
主任:董学强
副主任:徐满君、杨国安、吴国范
成员:由办公室、企业处、科技处、政治处相关人员组成。
2、局应急办公室职责
(1)组织、指导对施工企业和人员的质量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的教育,抓好上岗培训工作。
(2)根据市(县、区)机构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机构通信网络。
(3)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现场指挥小组和专家工作组的联络,及时传达局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市政府的各项指令和要求,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4)调度车辆,配备应急灯等用具。
(5)落实好局和局应急救援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