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非煤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晋江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体预案》精神,结合我镇矿山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英林镇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
组长:分管矿山的副镇长
副组长:党政办主任、土地所、派出所、安办领导
成员单位:党政办、矿管站、劳务站、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安办、工会、文体服务中心、村建办、卫生院、英林供电所、英林工商分局、矿区村下村干部、事故发生所在村主要领导。
(二)主要职责
英林镇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在应急救援领导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督促和协调做好事故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事故发生时迅速赶赴重特大安全事故现场,调集力量开展救援,全力抢救人员和财产,控制事态发展;组织救治伤员,积极做好死伤者家属的思想安抚工作;妥善做好善后工作,保证社会稳定;配合国务院、省、泉州、晋江市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督促整治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审查对外发布事故消息等。
(三)有关单位职责
1、党政办:承接矿山重特大事故报告,请示指挥启动应急预案;通知领导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上级党委、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矿管站:负责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矿村、各采矿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根据领导组的要求,协调组织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摸拟演习的准备工作;协调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派出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勘查、取证;负责伤亡人员的鉴定及有关责任人、当事人的监控、调查。
4、卫生院:负责制定受伤人员的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原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的调配工作;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数量及治疗情况。
5、安办: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事故发展态势、事故影响预测等工作;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