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大连市铁路道口交通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应对铁路道口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铁路道口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地方主体原则
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遵循地方主体的原则。充分发挥区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的作用,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4.2分级响应原则
大连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按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实施分级响应,启动相应级别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4.3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铁路道口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4.4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成立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我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的预警、响应、结束及善后处置等工作。各区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要制定本地区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与市应急救援预案有机统一。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组织体系
大连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由大连市铁路道口委会员和区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组成。成立大连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铁路道口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工作。各区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依据职责,负责本辖区内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工作,同时要求与市铁路道口安全委会员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2.2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市道口委主任、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杨吉奎
副组长:市道口委副主任、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马健
市道口委副主任、大连铁路办事处副主任王邵龙
市道口委成员、市公安局副局长宋诚
市道口委成员、市城建局副局长周波平
市道口委成员、市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姜冰
市道口委成员、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副主任谷显静
成员:
市道口委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监管局三处处长李华颖
沈阳铁路局大连公安处副处长王玉斌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寿波
市交通局安全处处长赵华
市农机监所所长王国庆
大连铁路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副主任冷贵良
大连铁路工务段安全科科长龙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