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意识,提高社会联合、协同作战抗御火灾和处置各种灾害事故的能力,提高我市各级安全保障部门的联合处置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和灾害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全我市实际,现将我市社会灭火抢险救援应急预案制定如下。
一、指挥机构
(一)社会灭火抢险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和公安消防支队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卫生局、安监局、西宁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中油燃气公司、公安交警支队、公安防暴支队、公安治安支队、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二)西宁市社会灭火抢险救援指挥部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主要领导担任。
社会灭火抢险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分工:
1、市公安局:协助市政府完成灭火和各种救援事故工作的组织指挥以及维护现场各项秩序等相关工作。
(1)消防支队(企业专职消防队):负责各种火灾扑救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
(2)交警支队:负责灾害现场的交通管制,指挥交通,保障交通道路畅通。
(3)防暴支队:负责维护灾害现场的秩序,强制排除现场混乱,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灾害现场,保障现场救灾人员不受外界的干扰。
(4)治安支队:负责维护灾害现场秩序、保护现场各项安全工作,调查或协助调查各种事故原因。
2、市卫生局:负责现场伤员的紧急救护工作。
3、市安监局:负责现场的组织指挥,协同专家组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工作。
4、西宁供电公司:负责灭火救援现场电源处置工作。
5、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向灭火救援现场进行区域管网增压工作,保证足够的用水量,处置水力故障。
6、中油燃气公司:负责灭火救援现场区域断气及各种燃气泄露的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