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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急保障救援机制,提高地质调查作业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作业人员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地质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地质勘探安全规程(AQ2004-2005)》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国地质调查局(以下简称地调局)地质调查项目作业过程中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
本预案指导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陆地、海洋、航空地质调查作业过程中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的紧急事件。
1.4 分类分级
1.4.1 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机理,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分为陆地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海洋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和航空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
1.4.2 分级
按照各级应急机构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分为三级:
Ⅰ级(重大):项目承担单位、野外工作站和项目组没有能力解决的,需由地调局应急机构组织实施的重大应急救援。
II级(较大):项目组没有能力解决的,需由项目承担单位或野外工作站组织实施的较大应急救援。
Ⅲ级(一般):项目组自身能够处置的一般性应急救援。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反应快速,科学高效。
1.6 应急预案体系
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陆地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海洋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航空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各项目承担单位制订的有关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