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我区各级各类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知道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指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隆阳区属中、小学、幼儿园范围内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事物中毒、集体活动、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程度分为三等,其中:一个学校师生伤亡3人以内为一般突发事件;3人以上10人以内为重大突发事件;10人以上为特大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各级各类学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区教育局对本区内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负总责。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五、成立应急机构,明确职责
成立隆阳区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长由教育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局党委书记、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和其他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进入紧急状态后,全面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指挥中心在总指挥长的亲自指挥下,确保应对突发性事件工作有效的开展。主要职责如下:
1、在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和落实辖区内教育系统突发事件防治的各项工作。
2、监测、记总和收集辖区内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的信息和防治工作情况,分析、研究教育系统防治工作形式,提出各级各类学校防治突发时间事件的对策。
3、指导、落实并督促各学校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的落实情况。
4、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保健知识,减少这类疾病的爆发。
5、总结、推广各地、各校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
6、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所辖学校的教学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做出及时调整。
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设在行政办,由聂承光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郑如发、褚光、杨从军。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电话:2122934、2130268 传真:2149986)。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下设五个工作组:
(1)现场处置组
组 长:茶爱光
成 员:张丽山、赵春宝、汪洪元
(2)学校教育教学维持秩序组
组 长:张 坚
成 员:杨宗浩、霍有亮、黄在钦、杨从军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双定祥
成 员:赵润昌、王正中、徐洪涛
(2)宣传报道组
组 长:张文学
成 员:李新定、刘成润、光、张 萍
各级各类学校职责:
各级各类学校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来制定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到人。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症状的师生,应及时安排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治。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专人检查,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
7、及时向当地乡(镇)卫生院或疾病预防中心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情况,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六、附则
1、预案由区教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2、预案自发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