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防火、防爆等综合作战能力,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规定,结合公司工程项目实际,制定防火、防爆应急预案。
(一)、应急准备
1、各成员单位应成立消防领导小组、项目部要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以下简称消防队)。消防队员应掌握各类火灾的扑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用途及正确使用方法。
2、各消防队队长负责落实在相关场所布置各类消防器材,由安全员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性,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消防器材。
3、安全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仓库、生活区、办公区的防火、防爆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在专门场所,分类分库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不应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仓库应有隔热降温及通风措施,并设置防爆型通风排气装置;仓库的一切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安全规范要求,管理员每天下班前应切断电源,方可离开;仓库要设置“严禁烟火”标志;管理人员应熟知易燃易爆物品特性、运输和管理储存方法。
6、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装卸作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易燃易爆化物品消防监督管理体制办法》中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7、危险品仓库内如要动火检修,必须执行审批制度,不得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进行明火及产生火花的作业。
8、工地要设置报警电话并在有关场所张贴悬挂,公布于众,消防报警电话“119”。
(二)、发现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向消防领导小组报警,并说明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地点、燃烧(爆炸)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
(三)、消防领导小组接到电话报警后,马上向公司领导汇报,接报人员要立即通知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火场,拨打“119”报警电话报警,通报以下信息:名称、地址、火灾情况、着火物资及火势大小、联系电话。并指派专人到路口引导消防队,同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切断危险电源,通知职工医院派医生一起赶赴火场,并做好准备抢救受伤人员工作。消防队员接报后应立即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等赶赴火场。
(四)、火灾较大时要立即成立指挥部,指定灭火总指挥,下设灭火作战组、抢险疏散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