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已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实施救助,统一指挥,及时救助伤亡人员,防止事故继续扩大,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整顿的紧急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 学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宁夏医学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指挥长:学院院长
副指挥长:学院主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
成 员:各系、部、处负责人
职责:
1、负责事故抢救工作的指挥和领导 ;
2、负责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组织实施;
3、负责向上级汇报事故有关情况;
4、指挥部积极配合银川市政府救援队伍进行灾害事故的救助工作。
(二)、设立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学院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保卫处处长、学生处长、医务室主任
成员:党办、纪委、保卫处、总务处、医务室、工会、学生处、院办、监察室
职责:
1、配合市政府救援队伍进行灾害救助工作;
2、承办指挥部制定的事项;
3、下达指挥部的决定命令;
4、协调事故救助各方面的工作;
5、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6、收集安全事故各方面原始资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