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建立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资源共享、平战结合、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增强应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实验区安委会的领导下,区有关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按照法定职责,负责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依靠科学,改进措施。遵循科学原理,依靠先进科技,进行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实现应急指挥决策和预案实施的科学化。
3、平战结合,专兼结合。按照全面规划、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认真做好应对非煤矿山事故灾难的预案、物资和经费准备等工作。加强培训和演练,做到常备不懈。生产经营单位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三)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全区各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设立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区管委分管安全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其工作分工:
1、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执行上级的指令。负责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镇(乡)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组织和指导应急救援演练,负责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组建设,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对非煤矿山事故组织调查处理。
2、区消防科:负责事故灭火,拯救,控制易燃易爆物体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的洗消工作,组织搜救伤员、失踪人员的工作。
3、毛集公安分局: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工作,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淮南市公安局毛集交警七大队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畅通无阻。
5、区卫生局:安排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伤亡人员的统计工作。
6、区环保局:负责及时测定事故对环境危害的成份和程度,并提出控制措施和监测。
7、区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方案,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
8、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工作。